各相关股室、执法中队:
为全面提升我县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效能,防范工业园区水环境风险,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喀左分局决定开展2024年度工业园区水污染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完善措施,压实责任,认真抓好落实。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喀左分局
2024年8月1日
喀左县开展2024年度工业园区水污染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落实省厅印发的《关于转发生态环境部<工业园区水污染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辽环综〔2024〕155号)的文件要求及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级以上工业园区水污染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朝环函〔2024〕120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持续、深化工业园区排查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园区概况
(1)朝阳喀左经济开发区
朝阳喀左经济开发区属辽宁省、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三省交汇地带(东经119°北纬41°)。喀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于2015年12月委托东北大学编制了《喀左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区总 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2016年4月以朝政〔2016〕18 号文向辽宁省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将喀左县冶金铸造工业园区晋升为省级经济开发区。辽宁省人民政府于2016 年4月8日以辽政〔2016〕70 号文形式发布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喀左县冶金铸造工业园区晋升为省级经济开发区的批复》,同意将喀左县冶金铸造工业园区晋升为省级经济开发区,2019年1月晋升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朝阳喀左经济开发区现分为南北两区,其中北区面积由原来22.34平方公里增至45.81平方公里。 园区重点发展冶金铸锻、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和陶瓷建材等产业。园区内现有规上企业25家,其中涉水企业10家,产生工业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园区污水处理依托喀左县清源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该污水处理厂运行稳定。
(2)朝阳喀左经济开发区半导体新材料产业园
朝阳喀左经济开发区半导体新材料产业园位于朝阳喀左经济开发区内,2021年经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应急管理厅联合公布辽宁省第一批化工园区(辽工信〔2021〕215号)名单中,名称为朝阳喀左经济开发区半导体新材料产业园。范围为:南起京沈线,北至金美路,东起辽宁小平紫砂制品有限公司及辽宁旭日铸业有限公司西侧,西至鑫宁街、京沈线,总面积约 110.20 公顷。园区内现有规上企业3家,其中涉水企业1家,产生工业废水经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喀左县清源污水处理厂,该污水处理厂运行稳定。
二、排查范围及工作目标
为全面提升我县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效能,防范工业园区水环境风险,顺利完成我县“十四五”水污染防治任务指标,全面改善我县水环境质量。
根据园区水污染防治现状,从“源(污染源)-网(污水收集管网)-厂(污水处理厂)-口(如何排污口)”四个方面,对园区所有涉水环节开展全流程排查。
结合在线监测、日常监管、信访举报、环保督察和生态环境警示片、地下水评估调查等多渠道数据信息,通过分析研判,确定重点排查对象。
三、职责分工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喀左分局(水环境管理股)负责牵头组织专项行动,推动各环节工作的落实;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喀左分局执法中队负责组织开展现场抽查和执法工作;各执法中队负责辖区内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
(一)前期准备
参照《工业园区水污染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指南(试行)》附件中资料调阅内容,收集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涉水企业相关资料。做好排查队伍组件、技术支持、工具配备、时间进度安排等工作。
(二)现场排查
1、根据排查范围和重点排查对象,聚焦污水收集处理等深入开展排查,参照《工作指南》要求,对园区管网维护、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环境管理及初期雨水收集处理等方面,制定我县工业园区问题清单,并参照《工作指南》中整治技术要点制定整治措施。
2、问题整治及销号制度。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制度,整改完成应有完整的证明材料及影像资料,确保实现水污染问题整治闭环管理,并及时将整治完成有关佐证材料交至全国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
附件:关于印发《工业园区水污染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24〕2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