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自然资发〔2024〕31号 关于凌源(蒙辽界)至绥中高速公路工程(朝阳段)2a标段后坟村沥青站临时用地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07-30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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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凌绥高速公路2a标项目经理部:

你单位关于凌源(蒙辽界) 至绥中高速公路工程(朝阳段)2a标段后坟村沥青站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等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临时使用六官营子镇后坟村集体用地2.9837公顷(含林地2.9837公顷),建设凌源(蒙辽界) 至绥中高速公路工程(朝阳段)2a标段后坟村沥青站临时用地(具体地理位置详见沈阳天星土地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的《勘测定界图》)。

二、用途为沥青站。

三、土地使用期限为二年。

四、依法做好临时使用土地补偿工作,补偿不到位的,不得使用临时用地。

五、土地权属为六官营子镇后坟村。

六、该宗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出租、转让、抵押、不得建永久性建筑,使用期满如需继续使用临时用地的,到批准机关办理相关报批手续或完成土地复垦工作并报批准机关验收。

 

                喀左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