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左县免试就近入学和初中升学考试加分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4-07-24 信息来源: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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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免试就近入学

(一)全面落实一年级招生入学规定: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招生程序、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入学条件“五公开”制度。

(二)严格规范一年级招生入学行为: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人籍一致、籍随人走” 要求,严禁空挂学籍和无学籍就读,对于违规招生行为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全力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喀左县户籍以外的)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积极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确保随迁子女应学尽学,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入学权利。

(四)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入学:进一步保障留守儿童、孤儿和残障儿童等平等、无障碍接受义务教育,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重点关注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情况,落实“一人一案” 要求,逐一做好入学安置工作,切实保障特殊群体接受正常教育的权利。

二、初中升学考试加分

喀左县初中升学考试加分严格执行国家、省教育厅和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加分政策,不得擅自增加加分项目和提高加分幅度。所有享受照顾性加分政策的考生都要列入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2024 年全市初中升学考试一次性加分规定:

现役军人子女、援藏援疆干部子女(援藏援疆期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胞子女加10分;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加10分;公安英模子女加20分;公安烈士子女保送到本地省级示范性高中。农村不再生育的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加5分。其他符合国家相关教育优待政策的加分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只可享受一项加分政策。在初中阶段休学、留级以及往届考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喀左县教育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