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8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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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居民朋友:
根据《关于继续开展解决已售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证问题有关工作的通知》(朝督办〔2024〕1号),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凡是购买凌滨鑫苑(御水蒂王)、商业综合体(财富领域)、馨丰小区、东盛花园、大成上院、瑞祥小区、香格里拉花园北岸、博望家园D区、壹品城三期、公营子新华家园、金晟小区以及利州国际小区的住户,可持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销售发票(有会议纪要的,可持三联单)、完税凭证、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到喀左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通知
办理地址:县政务中心B座四楼
联系电话:0421-4828808
喀左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