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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左县公安局关于整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03-13 信息来源:喀左县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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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们: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是污染环境、影响市容、引发火灾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为营造清洁、安全的城市生活环境,喀左县公安局现通告如下:

一、喀左县城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每年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次年农历二月初二期间,喀左城区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段禁止燃放。

三、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期间违规燃放的,喀左县公安局将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喀左县公安局联合住建局、城市综合执法局于2024年3月12日起开展整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全力守护城市清新空气和优美环境,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共同劝阻、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不文明行为。举报电话110。

特此通告。


喀左县公安局

2024年3月12日


责任编辑:常延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