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左县营商环境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4 信息来源: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浏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县营商局发布信息411件,政务服务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64条,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147条,通知公告2条,公示公告28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71件,均为主动性公开。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12月末收到1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在答复时限内予以解决。

3、政府信息管理。县营商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工作,年初即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定期更新网站信息、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发展规划、机关党建工作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县营商局完善公开形式,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利用政务外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我局重要决策、民生信息,充分体现权威性、及时性、互动性,真正做到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扩大受众面,提升影响力。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及时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及实施效果,认真做好本局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配合做好全国统一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打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5、监督保障情况。2023年我局依托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对投诉问题形成接诉即转、按责转办、反馈上报的闭环管理模式,提升12345平台的诉求化解能力。截止12月5日平台封库,县12345平台共转派诉求5133件,办结5121件,正在办理12件,办结率99.77%。二是根据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情况,及时梳理编制并公开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依托政务一体化平台,整合各部门分散的政务服务资源和网上服务入口,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个窗口”“一网通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00000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100000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100000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初步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主动性不强;二是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相对单一,创新性和互动性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结合不足,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员的重视程度;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探索运用新媒体等渠道,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方法。三是规范程序,完善政务信息发布相关制度。严格规范信息的收集、编制、审查、发布、监管等各环节程序,明确有关信息发布的职责分工,加强监督管理,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避免互相推诿、遗漏信息等情况的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