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左县残联部门预算公开(2024年)
发布日期:2024-01-16 信息来源:喀左县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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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喀左县残联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县残疾人联合会是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群团组织,是由县委直属的正科级单位,具有“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主要职责是:

(一)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辅助器具供应、残疾人社会保障、残疾人培训、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指导各乡镇、街道、园区残疾人联合会的工作,协助各县各乡镇、街道、园区政府管理乡镇级残联领导班子,培训残疾人事业工作者。

(六)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政策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七)承担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八)负责对县域内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九)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喀左县残联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为喀左县残联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

(1)办公室

(2)康复股

(3)组宣办

(4)残疾人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及住房保障支出。2024年收支总预算184.47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93.75万元,减少34%,主要原因:减少了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以及政府采购等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运行经费支出17.82万元,比2023年减少2.83万元,减少14%,主要原因:人员退休和经费压减。

具体情况如下:

1、办公费:2024年预算4.5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0.4万元,增加10%。主要原因:根据业务需要,调整预算,增加办公费,减少差旅费。

2、电费:2024年核定0.9万元,比2023年增加0.05万元。

3、邮电费:2024年核定0.14万元,比2023年减少0.01万元,减少原因:压减经费。

4、差旅费:2024年核定1.6万元,较2023年减少2.1万元。减少57%,主要原因:根据业务需要,调整预算。

5、公务接待费:2024年核定0万元,与2023年一致。

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核定1.5万元,与2023年持平。

7、其他交通费用:2024年核定6.36万元,较2023年减少1.08万元,减少15%。主要原因:人员退休,车补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没有做此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资产总计13.5万元,其中:房屋资产8.1万元;设备和家具用具等5.4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我单位有2个项目,即残疾人事业管理专项业务经费9万元和残疾人专职委员补贴23.6万元,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目标。

(五)关于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5万元,与2023年持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动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残疾人事业:反映政府在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7、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残疾人康复: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康复方面的支出。



047001残联部门预算批复表(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