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左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公示(已结束)
发布日期:2024-01-09 信息来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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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喀左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意见和诉求,为加强公众参与,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第713号),《朝阳市重点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朝阳市政府令第49号),《喀左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喀政办发〔2022〕42 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喀左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工作事宜公示如下:
一、事项概况
事项名称:喀左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喀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事项内容:新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1座,设计规模4万吨/日,远期建设规模6万吨/日,出水达到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大凌河。新建城区至新建污水厂的污水截流干管,长度4620米,管径DN1500;新建污水厂排水管道,长度720米,管径DN1500。
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在处理污水量达到设计规模时,基本可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对减轻水环境污染和空气污染做出贡献。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决策事项的实施可能受到影响的公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该建设项目相关利益群体或个体可以针对当地区域经济发展、区域环境、社会治安、就业以及后续实施等问题对当地居民生活、生产的影响等方面提出意见或建议。
三、征求意见形式
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承办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
四、公示周期
自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向喀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
五、联系方式及建设单位名称:
喀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喀左县湖南路190号
联系电话:0421-4827751
截至1月15日,共收到社会各界反馈意见0条,拟采纳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