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左县公安局部门决算公开(2022年)
发布日期:2023-08-22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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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喀左县公安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喀左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部署全县公安工作。掌握、分析、研究、预测全县敌情和社会治安状况,负责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的侦查,协调处理重大治安事故和各类群体性事件,管理全县社会治安和户籍、居民身份证、出入境、特种行业、枪支弹药、危爆物品等工作,负责来喀左的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负责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监察及保护,负责全县消防安全工作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公安局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喀左县公安局本级

2、喀左县巡特警大队

3、喀左县看守所

4、喀左县拘留所

5、喀左县森林公安大队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7563.0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563.0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63.0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XX等。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270.66万元,(降低)3%,主要原因:由于办案差旅费减少。

(二)支出总计7563.0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490.8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6%。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769.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9.04万元。

2.项目支出1072.1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4%。主要包括扫黑除恶办案差旅费,视频监控点位服务费,犯人给养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270.66万元,(降低)3%,主要原因:由于办案差旅费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563.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90.87万元,项目支出1072.15万元。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270.66万元,(降低)3%,主要原因:由于办案差旅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563.0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公共安全支出6796.04万元,占90%。

1.公共安全支出6796.04万元,具体包括:

(1)公共安全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393.8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18.11万元,事业运行1329.30万元,其他公安支出754.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民警套改补发工资,专案增多导致差旅费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79.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9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6.87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

2.公务接待费2.76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2%。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88批次、694人、2.91万元,主要用于办案等;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15万元,上升5.43%。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76.87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98.96%。比上年增加85.1万元,上升44.38%,主要是有新车购置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8.79万元,主要用于加油,维修,车保险,高速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04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90.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99.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691.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经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1.78万元,比上年(减少)158.79万元,(降低)18%,主要原因是压减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04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0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4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涉及资金6307.33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6307.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组织对本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6307.33万元,自评平均分100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本部门组织对“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在职及退休人员大病保险安排的支出”“公安办案经费”“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4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6307.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6307.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2年度省直部门决算中反映“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在职及退休人员大病保险安排的支出”“公安办案经费”“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4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部署全县公安工作。掌握、分析、研究、预测全县敌情和社会治安状况,负责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的侦查,协调处理重大治安事故和各类群体性事件,管理全县社会治安和户籍、居民身份证、出入境、特种行业、枪支弹药、危爆物品等工作,负责来喀左的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负责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监察及保护,负责全县消防安全工作等。

 

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部门评价结果。

4.财政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包括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2年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

016001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211324000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