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喀左县2023年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8-11 信息来源: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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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辽乡振发〔2021〕4号)、《辽宁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辽委办发〔2021〕10号)、《关于下达2023年市本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喀财指农〔2023〕495号),现将2023年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21日,共10天。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喀左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12317    0421-4838019

附件:1.2023年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喀左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8月11日


附件1:

2023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名称金额备注
1防贫保险152.95
合计15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