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喀左县2023年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8-11 信息来源: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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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辽乡振发〔2021〕4号)、《辽宁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辽委办发〔2021〕10号)、《关于下达2023年市本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喀财指农〔2023〕495号),现将2023年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21日,共10天。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喀左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12317 0421-4838019
附件:1.2023年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喀左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8月11日
附件1:
2023年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名称 | 金额 | 备注 |
1 | 防贫保险 | 152.95 | |
合计 | 152.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