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3年省以上(中央、省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使用资金计划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3-07-17 信息来源: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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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村振兴局:
依据《辽宁省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辽财农〔2018〕629 号)、《辽宁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辽乡振发〔2021〕4号)、《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以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安排的通知》(辽乡振发〔2022〕8号)、《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以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资产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乡振发〔2023〕6号),等文件要求和县财政预算安排, 喀左县 2023年省以上(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使用计划公示期已满10天,现对2023年省以上(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公示进行批复。请相关单位、乡镇抓紧组织项目实施,确保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附表:1.2023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2023年省(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喀左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 年 7月 17 日
附件1:
2023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名称 | 金额 | 备注 |
1 | 产业项目(到户) | 65 | |
合计 | 65 |
2023年省(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名称 | 金额 | 备注 |
1 | 产业项目 | 620 | |
2 | 乡村建设治理 | 347 | |
3 | 项目管理费 | 40 | |
4 | 国调队、地调队 | 10.2 | |
5 | 省外务工 | 9 | |
合计 | 102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