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3年省以上(中央、省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使用资金计划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3-07-17 信息来源: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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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村振兴局:

依据《辽宁省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辽财农〔2018〕629 号)、《辽宁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辽乡振发〔2021〕4号)、《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以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安排的通知》(辽乡振发〔2022〕8号)、《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以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资产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乡振发〔2023〕6号),等文件要求和县财政预算安排, 喀左县 2023年省以上(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使用计划公示期已满10天,现对2023年省以上(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公示进行批复。请相关单位、乡镇抓紧组织项目实施,确保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附表:1.2023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2023年省(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喀左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 年 7月 17 日


附件1:

2023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名称金额备注
1产业项目(到户)65
合计65

 

2023省(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名称金额备注
1产业项目620
2乡村建设治理347
3项目管理费40
4国调队、地调队10.2
5省外务工9
合计1026.2

喀左县2023年产业项目计划清单二批

喀左县2023年乡村建设项目计划清单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