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喀左县2023年省以上(中央、省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7-07 信息来源:县乡村振兴局
浏览: 次
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安排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12号)、《辽宁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辽乡振发〔2021〕4号)、《辽宁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辽委办发〔2021〕10号)、《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以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资产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乡振发〔2023〕6号),现将2023年省以上(中央、省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17日,共10天。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喀左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12317 0421-4838019
附件:1.2023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2023年省(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喀左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7月7日
附件1:
2023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名称 | 金额 | 备注 |
1 | 产业项目(到户) | 65 | |
合计 | 65 |
2023年省(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名称 | 金额 | 备注 |
1 | 产业项目 | 620 | |
2 | 乡村建设治理 | 347 | |
3 | 项目管理费 | 40 | |
4 | 国调队、地调队 | 10.2 | |
5 | 省外务工 | 9 | |
合计 | 102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