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区,县政府各部门,县(市)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相关规定,经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批准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4项、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2名。现予以公布。
2.喀左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此文件公开发布)
喀左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9日
各乡镇、街、区,县政府各部门,县(市)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相关规定,经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批准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4项、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2名。现予以公布。
2.喀左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此文件公开发布)
喀左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