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朋友(法定监护人):
残疾人两项补贴是国家为残疾人设立的专项福利政策,这两项补贴分别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核依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和《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民发{2021}70号)等规定办理。为方便残疾人了解政策,现将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告知如下: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对象及标准
补助对象:喀左县户籍低保户家庭中的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低保边缘户家庭中的一、二级残疾人。
补助标准:从2022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80元。
需要材料:1.户口本 2.身份证 3.残疾证 4.低保证(或低保边缘证)5.本人银行卡(农村信用社)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对象及标准
补助对象:喀左县户籍的重度一、二级残疾人。
补贴标准:从2022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80元。
需要材料:1.户口本 2.身份证 3.残疾证 4.本人银行卡(农村信用社)。
注:残疾人两项补贴自愿申请,符合以上条件的残疾人,持以上所需材料(原件)去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申请办理补贴相关手续,才能享受补贴待遇,如未在本地居住 ,可持以上证件去居住地申请“跨省通办”,或者登录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申请“全程网办”。
三、政策衔接
1. 符合条件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2. 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
3. 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4. 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五保户)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四、残疾人两项补贴申报流程
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个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或由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代为申请。
流程:自愿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初审→县残联审核→县民政审定→财政发放。
五、注意事项
申请人在发生以下情形时,申请人或其监护人(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其他被委托人)应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主动告知。
1.户籍地变更;2.残疾等级变更、低保或低保边缘政策享受状况变更;3.享受补贴期间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需在监狱服刑;4.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5.领取补贴的残疾人死亡;6.其他应告知的情形。
六、告知方式
1.电话告知乡镇(街道)民政部门。
2.在线告知:登录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通过“全程网办”功能告知。
3.实地告知乡镇(街道)民政部门。
本政策告知书一式四份,由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残联、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申请人分别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