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左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发布日期:2023-06-09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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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左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年)

 

喀左县人民政府

二O二三年四月

 

目  录

总则 1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2

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2

第二节  矿产资源与勘查开发概况 2

第三节  上轮规划实施评估 4

第二章  指导原则与规划目标 8

第一节  指导思想 8

第二节  基本原则 8

第三节  规划目标 10

第三章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总体布局 13

第一节  勘查开发战略布局 13

第二节  加强能源资源安全保障 15

第四章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17

第一节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方向 17

第二节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布局 17

第三节  勘查规划区块及管控要求 18

第四节  矿产资源勘查管理 19

第五章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20

第一节  开发利用方向与总量调控 20
第二节  开采规划区块及管控要求 21
第三节  砂石土类矿产集中开采区及管控要求 22
第四节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 23
第五节  矿产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26


第六章  绿色矿业与矿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 30

第一节  积极推进绿色勘查 30

第二节  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31

第三节  积极推进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32

第七章  重大工程 35

第一节  矿产勘查工程 35

第二节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程 35

第八章  规划实施与管理 37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 37

第二节  加强规划实施与评估 37

第三节  加强规划实施资金保障 37

第四节  加强规划调整管理 38

第五节  加强规划信息化建设 38

附则 39

 

附图目录

1、喀左县矿产资源分布图                     1:100000

2、喀左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现状图         1:100000

3、喀左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总体布局图     1:100000

4、喀左县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图                 1:100000

5、喀左县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图                 1:100000

 

附表目录

1、喀左县国家规划矿区表

2、喀左县矿产资源重点勘查区表

3、喀左县勘查规划区块表

4、喀左县矿产资源重点开采区表

5、喀左县重点矿种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规划表

6、喀左县砂石土类矿产集中开采区表

7、喀左县主要矿区资源储量基本情况表

8、喀左县主要矿产探矿权现状表

9、喀左县主要矿产采矿权现状表

总则

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为进一步全面深化矿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矿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地质矿产工作对喀左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与保障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关于开展全省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发[2020]42号),按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和《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要点》(自然资办发[2020]19号)要求,在落实《辽宁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朝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喀左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在矿产资源领域重大部署和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制定《喀左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落实地区资源安全战略,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绿色矿山建设相关活动的重要依据。涉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当与本《规划》相衔接。

《规划》适用范围为喀左县行政辖区内的矿产资源。
    《规划》以2020年为基准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展望到2035年。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喀左县位于辽、冀、蒙三省区交汇地带,辽西走廊北通道要冲,是三大经济区(西接京津唐经济区、东临沈阳工业城市群、南通环辽西北经济圈)核心地带的交汇处,距朝阳市直线距离77公里,距首都北京和辽宁省会沈阳直线距离均为400公里范围内,区位优势明显。全县辖23个乡镇街区,总面积2238平方千米,总人口41.94万。十三五时期,喀左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历史性跨越,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综合实力显著提升,2020年全县生产总值实现107.90亿元,同比增长5.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9.2亿元,增长6.9%;第二产业增加值21.2亿元,增长2.4%;第三产业增加值47.5亿元,同比增长6.6%。

依托丰富的矿产资源优势,建成了以钢铁、新型建材产业集群为主体,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电子元器件等高新技术产业构成的工业体系。黑色金属、建材类矿产及加工业已成为本县的支柱产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据主要地位,发挥着重要作用。

第二节  矿产资源与勘查开发概况

一、矿产资源特点

喀左县矿产资源丰富,矿产资源具有种类齐全、成矿专属性强、区域特色明显等特点,有利于形成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和产业优势。截止2020年底,喀左县已发现矿产25种,矿产地129处;查明资源储量和开发利用的有14种,矿产地93处。矿产规模以中小型为主,大型较少,支柱性矿产中共伴生矿、贫矿和难选矿居多。其中钼、紫砂、铁、金、水泥用灰岩、锰等矿产资源储量丰富,居全市前列,形成了北部铁金钼矿、中南部锰能源和非金属等各具特色的矿业发展布局,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资源保障。

二、资源保障程度

水泥用灰岩、陶瓷土、石英砂岩、建筑用砂石等矿产保障程度基本充足。铁、锰、钼、金基本能够满足当前开采需要,长远接替资源不足。油气、煤、铜、铝、铅锌等大宗能源和有色金属矿产紧缺。

三、矿产资源潜力

铁、锰、钼、金等金属矿产资源的勘查程度较高,主要生产矿山多以达到详查以上,但深部及外围勘查程度较低,资源潜力较大。在喀左中三家等重要成矿区深部,具有铁、金、钼多金属矿找矿潜力。喀左县平房子地区水泥(熔剂)用灰岩,草场乡陶瓷土等均有较大找矿潜力。地热资源分布广泛,资源潜力大。

四、勘查开发概况

全县已开发利用矿种以煤、铁、锰、钼、金和水泥用灰岩、陶瓷土、珍珠岩和建筑用石料类为主。截至2020年末,全县共有采矿权26个。其中,大中型矿山7个,占比26.9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为钢铁、建材产业发展提供了原材料保障,培育了一批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的矿业集团。

截止到2020年末,共有探矿权1个,勘查矿种为金矿。探矿权总面积6.62平方千米,占县域面积的0.29%。

第三节  上轮规划实施评估

一、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十三五矿产资源规划的总体目标是,围绕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突破辽西北战略和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目标,全面促进矿业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取得新进展。十三五时期,在喀左中三家、草场等重点成矿区,以铁、金、陶瓷土等优势矿产为目标,统筹财政和社会资本实施勘查项目,金、铁矿及陶瓷土矿勘查取得重大成果,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1处。社会资本积极投入地热勘查,小汤沟地区地热井建成使用,该地区已于2017年建成浴龙谷温泉度假村,已纳入辽宁省朝阳市旅游文化发展产业重点项目,是辽宁省朝阳市首家集温泉养生、度假休闲、商务会议、民俗文化、豪华温泉酒店、养生度假别墅、大型室内温泉体验、水上娱乐、特色餐饮于一体的温泉旅游度假区。

开发利用结构进一步优化。经过矿业领域整顿、五矿共治,采取关闭、整合等措施,严格控制矿山数量和开采总量,全县矿山数量从2015年底的44个缩减到2020年底的26个,减少18个。初步形成资源利用更高效、生态环境更环保的开发利用新格局。

绿色矿山建设取得新进展。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促进矿业绿色低碳发展。截止到2020年末,已有3个矿山列入省级绿色矿山名录,绿色矿业格局逐步形成。

    二、存在主要问题

基础地质调查和综合地质调查等公益性社会化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地质找矿难度加大,勘查投入不足,重要矿产资源保障程度依然较低。矿业结构和产业布局不尽合理,突出表现在小型矿山多、大中型矿山少,占比较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三率”水平达标率依然偏低,亟待优化规模结构,提高高效利用水平,绿色矿山建设水平须进一步提高。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任务艰巨,地质环境保护有待进一步加强。受各种因素影响,大部分矿山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亟待盘活存量采矿权,释放产能和发展活力。矿政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优化,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面临形势与要求

十四五时期,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喀左县全面完整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把握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关键时期,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面临着新使命新机遇新挑战。

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全面全方位振兴对地质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建设生态宜居幸福城,实现全面全方位振兴,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需要基础地质工作支撑与服务。加强公益性地质工作,稳步推进区域地质调查、城市地质调查,不断加强和完善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及治理,强化地质调查成果转化应用,不断提升地质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把握新发展阶段实现工业强市需要保持矿产资源的稳定供给。当前经济发展对保障性矿产资源刚性需求旺盛,铁矿、水泥用灰岩及配套矿产需求大,建强钢铁冶金产业集群和新材料产业集群,推动工业振兴,实现工业强县,需要保持矿产资源的稳定供给。只有加强战略性和优势矿产勘查,实现地质找矿新突破,保证一定规模的矿产资源开采量,才能有效缓解资源短缺压力,稳定矿产资源的保障和供给能力。

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全面优化矿业结构提升创新力和发展力。以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先导区为契机,根据区域协调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矿业布局和结构,与区域发展相协调,与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相适应,由资源要素驱动,向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和创新驱动转变,不断提高矿业技术创新能力和管理创新能力,高效利用矿产资源,促进矿产资源就地加工转化和上下游一体化发展,增强矿业的竞争力、发展力、持续力和综合实力。

实施高质量发展战略需要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建设文明矿业、生态矿业、绿色矿业,是矿业经济发展的历史选择和矿业人的初心使命。需要切实转变资源利用方式,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按照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实施绿色勘查,着力加强绿色矿山和绿色矿业示范区建设,形成绿色矿业新格局。

建设生态文明需要大力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喀左县矿山企业多、开采历史长、地质环境问题突出,恢复治理任务艰巨,正在成为广大群众反映的热点、社会舆论的焦点、生态文明建设的难点。必须构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共同责任机制和多渠道投入机制,压实矿山企业恢复治理主体责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工作,还人民群众一片绿水青山。

深化管理制度改革需要制度创新和优化营商环境。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先进的管理制度是高质量发展的驱动力。进入新发展阶段,必须与时俱进地推进矿产资源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进一步健全公平竞争市场机制,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第二章  指导原则与规划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给山东地矿局第六地质大队全体地质工作者重要回信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密围绕实现工业强县、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发展目标,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增强资源保障能力、环境保护能力和地质工作服务功能为目标,以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守红线,强化空间管控,严格勘查开发准入,结合转型升级,大力建设绿色矿山,发展绿色矿业,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保护优先的原则,统筹部署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实现资源开发、环境保护、民生改善的共赢局面。

    ——突出资源优势、保障供给。坚持突出资源优势,将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产业优势、竞争优势。依据资源禀赋条件、经济社会需求、环境承载能力,加强战略性和优势矿产资源勘查,加快找矿突破,合理开发铁、金等战略性和陶瓷土等优势矿产资源,科学调控建筑石料类矿产开采总量,提高重要矿产资源稳定供给能力和保障能力。

——坚持节约优先、综合利用。坚持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综合利用,转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优化矿产开发利用结构,全面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

——坚持矿地统筹、协调发展。全面推进历史遗留矿区土地资源综合整治,建立矿地一体化新模式。优化矿区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优先保障战略性矿产探矿权转采矿权的用地需求,实现矿地协调发展。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配置。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推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引导和确定矿产勘查、开发利用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空间布局和发展方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科学优化矿产资源配置,全面推行矿业权竞争性出让,积极推进净矿出让,严格执行矿业权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和出让登记权限。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驱动。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深化地质矿产管理改革,构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地质环境保护的新机制。围绕钢铁、建材两大产业集群转型升级要求,加大优质资源保障力度。突出公益性地质调查,使地质成果更好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第三节  规划目标

一、规划目标

1、加强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持续提升基础地质工作程度和公益性地质工作服务能力水平,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美好生活对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的需要。

加强铁、金、钼、锰等战略性矿产勘查,以重点成矿区带为重点,围绕老矿山外围及深部就矿找矿、攻深找盲、增储上产。加大水泥用灰岩、陶瓷土等优势矿产资源勘查力度。发现重要矿产大中型矿产地1处,增加资源储量,矿产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2、加强总量管控,矿产资源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

加强矿山数量和开采总量管控,科学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建立稳定、持续、平衡,并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矿产资源供应体系,正确处理好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在环境承载力允许的条件下,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要。

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严格执行“三率”考核制度,提升共伴生资源和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

3、保护与勘查开发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

按照国土空间总体布局,落实国家规划矿区,国家、省、市重点勘查区、重点开采区,合理划定砂石骨料集中开采区,明确砂石土采矿权数量及开采准入条件,加强大型砂石骨料基地建设。压缩小型矿山数量,矿山规模结构更加合理,规划期末全县矿山总数保持在27个左右,大中型矿山比例提高到30%。

4、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矿山地质环境持续改善

加大全域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力度。全面落实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建立健全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体系,新建和生产矿山的地质环境治理不欠新帐,做到边开采、边复垦。加大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力度,全面完成省厅下达的历史遗留矿山恢复治理指标任务,加快还清历史欠账。

5、加强绿色矿山建设,形成绿色矿业发展新格局

建成政府引导、企业主建、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的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体系。新建矿山按照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生产矿山积极推进建设进程,逐步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力争建成数量和建成率居全省前列,形成绿色矿业新格局。

6、加强矿产资源领域治理能力建设,提升管理水平

深入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健全完善矿业权管理制度,加强矿业权交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培育矿业权市场。落实矿产资源资产产权和统一确权登记制度,逐步实现对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确权登记全覆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精简办事程序和要件,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质量。形成管理有规、市场有序、开发有责、调控有效、监督有力的矿政管理新局面。

专栏一  喀左县“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
类别指标名称单位指标值指标属性
矿产资源勘查重要矿产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1预期性
新增资源储量:铁(矿石量)亿吨0.03预期性
金(金属量)0.7预期性
钼(金属量)0.5预期性
熔剂用灰岩(矿石量)万吨2000预期性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开采量:铁(62%)(矿石量)亿吨0.02预期性
矿山数量27预期性
大中型矿山比例%30预期性

二、展望目标

到2035年,地质勘查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和延伸,地质工作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现代化进程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更加突出,地质找矿取得新成果,矿地融合格局基本形成;矿业空间布局更趋合理,矿山规模结构进一步优化,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关闭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全面完成,生产矿山实现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地质环境全面改善;新建矿山全部建成绿色矿山,生产矿山全部建成绿色矿山,形成绿色矿业发展新格局和安全、稳定、协调的矿产资源保障体系。

第三章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总体布局

全面落实国家规划矿区,省、市重点勘查开发区。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依据域内重点成矿区带分布、开发现状、产业布局和喀左县冶金、新型建材产业发展对矿产资源保障的要求,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利用空间布局,加强区域空间管控,推动矿产资源集中、集聚、集约开发,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勘查开发战略布局

一、全面落实辽宁西部铁、锰、金矿勘查开发区总体部署

依据成矿地质条件、矿产资源分布、开发利用特点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重点加强喀左北部中三家地区铁、金、钼矿绿色勘查开发,为喀左冶金产业集群发展提供资源保障;加强喀左南部平房子等地锰矿绿色勘查开发,打造锰矿开采和精深加工基地,助力朝阳冶金产业集群和新能源产业发展;加强喀左水泉地区膨润土勘查开发,加强规模化、集约化建设,提高精深加工程度和产品的科技含量;加强平房子-白塔子地区优质石灰岩勘查开发,为朝阳新型建材产业集群发展提供资源保障。构建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区域格局,全面推广绿色勘查、绿色开采,实现矿业绿色发展。

二、优化重点勘查开采区布局

依据成矿地质条件、矿产资源分布、开发利用特点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构建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区域格局,全面推广绿色勘查开采,实现矿业高质量发展。

1、重点勘查区布局

围绕具有资源潜力,能够实现找矿重大突破的重要成矿区带,大中型矿山的深部和外围,以战略性矿种和优势矿种为重点,按照金属与非金属并重的原则,以北部为主、浅部与深部相结合的空间布局,科学统筹部署矿产资源重点勘查工作。

根据成矿地质条件、分布规律和找矿前景,落实上级规划重点勘查区1处。

重点勘查区内,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区之外,允许因国家能源资源安全需要开展战略性矿种勘查和公益性自然资源调查。优先安排战略性矿产、优势矿产、产业发展急需矿产和大中型矿山深部矿产资源勘查项目,优先投放探矿权,推进绿色勘查、综合勘查、综合评价。

专栏二  重点勘查区
序号编号重点勘查区名称矿种
1KZ001辽宁凌源万元店-建平朱碌科(省级)

2、重点开采区布局

根据国家对战略性矿产保障要求及全市产业发展需求,结合矿产资源禀赋及产业结构特点,以资源保障、集约化开采、规模化开发为目标,加快构建以重点开采区为核心,以大中型矿山为主体的资源开发新格局。实施分区差别化政策管控,科学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区域经济发展相协调。

    根据矿产资源禀赋特征和矿业发展现状,围绕勘查开发总体布局、开发利用方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将以战略性矿产和优势矿产为主的大中型矿产地、集中分布区域,区内资源量大、资源条件好,具有开发利用基础,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区域,落实朝阳市规划重点开采区1处。加快构建以重点开采区为核心,以大中型矿山为主体的资源开发新格局,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区域经济发展相协调。

重点开采区内,统筹安排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坚持战略性矿种优先的原则,加强市县发证矿种管理,防止一般矿产影响战略性矿产整体勘查开发,促进大中型矿产地整体勘查开发,加强矿产资源保护与监管,严格执行矿山开采规模准入标准,禁止新建金矿、膨润土矿小型露天矿山,依法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引导资源向大中型矿业集团聚集,优先保障大中型矿山的合理用矿、用地需求,实现有序勘查、规模开发、高效利用,形成一批稳定供给、绿色低碳的矿产资源开发基地,充分发挥重点开采区在矿产资源保障中的压舱石和稳定器作用。

专栏三  重点开采区
序号编号重点开采区名称矿种
1CZ1辽宁凌源三家子-四合当(市级)石灰岩、珍珠岩

    第二节  加强能源资源安全保障


以战略性矿产为主,综合考虑资源优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产业布局,落实国家规划矿区1处。

国家规划矿区优先保障同类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加大小型矿山的整合力度,加强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和规模开发,建成大中型矿山为主体的矿产资源保障区。

专栏四  国家规划矿区
序号规划矿区名称矿种
1辽宁凌源野猪沟-建平新城

第四章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安排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与勘查工作,进一步优化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开发布局,与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相协调,发挥地质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第一节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方向

以重点成矿区带为重点,突出战略性和优势矿产,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准确选择勘查矿种和勘查范围,有序推进找矿突破战略实施,推动增储上产。

依据喀左地区成矿地质条件和找矿信息,加大铁、钼、金、锰等战略性矿产勘查力度,力争在规划期内取得新成果;根据建强新型建材产业集群的需要,加强勘查熔剂用灰岩、陶瓷土、膨润土等优势矿产;重视地热等绿色清洁能源、非常规能源矿产的地质找矿工作。

第二节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布局

  一、提高基础地质调查工作程度

围绕华北板块北缘辽西-太行成矿带朝阳段等重点成矿区带,加强与国家和省公益性地质调查的衔接,落实基础性地质调查及矿产资源调查及潜力评价工作,持续提升基础性矿产地质工作程度水平,深化区域成矿条件和矿产资源分布规律的认识,为矿产资源勘查工作部署提供依据和指导,提高基础地质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加强战略性和优势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根据喀左县战略性矿产资源的成矿条件,重点加强铁、金、钼、锰等战略性矿产资源和陶瓷土优势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工作,优选找矿靶区,为实现战略性矿产资源找矿新突破奠定基础;开展喀左中生代盆地地热调查评价,圈定勘查开发区,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清洁能源。

第三节  勘查规划区块及管控要求

对勘查规划区块设置分类施策,做到有利于整体勘查评价。各级财政出资勘查项目,依据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书开展勘查工作;严格落实省、市级规划勘查规划区块;砂石土类矿产,直接划定集中开采区。

原则上一个勘查规划区块只设立一个勘查主体,须与规划勘查矿种一致。涉及禁止、限制勘查开采区域等空间管控的,要遵从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的规定,与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相衔接。地热、矿泉水矿业权设置应保持合理距离。采矿权人在采矿权深部或上部申请设置探矿权的,视同符合勘查规划区块管理要求。

按照科学布局、优化结构的要求,依据成矿条件、矿产资源赋存特点、勘查程度、地质矿产和物化探信息,在与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控制线衔接的基础上,落实勘查规划区块17个。其中,落实省级规划勘查规划区块3个,落实市级勘查规划区块14个。

在规划实施期间,如勘查区块范围与省级以上财政资金勘查项目范围重叠,重叠部分需在省级以上财政资金勘查项目工作结束后,经财政资金勘查项目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投放其规划矿种的商业性探矿权。

第四节  矿产资源勘查管理

一、加强综合勘查、综合评价

各类勘查项目在勘查主矿种的同时,加强对共伴生矿产的综合勘查、综合评价,估算共伴生资源储量,查明开发利用条件,为矿山建设提供依据,达到科学开发、综合利用。

二、加强绿色勘查

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全过程的生态环境保护,大力推广一基多孔、一孔多支、浅钻代槽、遥感和物探化探等对生态环境扰动小的技术方法,加强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恢复生态功能与使用功能。

三、构建地质找矿多元化投入机制

统筹协调好财政和社会资本出资的地质找矿工作,积极构建“政府主导、公益先行、商业跟进、科技引领、快速突破”的地质找矿多元化投入机制和政府、企业联动机制,激励矿山企业加大现有矿业权勘查开发力度,实现找矿新突破。

四、加强地质勘查活动管理

加强地质勘查设计、施工、成果报告质量监管,强化地质勘查单位质量管理意识、社会责任意识,促进地质勘查单位质量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严禁内容虚假、不符合规范标准的勘查成果进入社会被矿业权人使用及交易。

改善和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工作环境,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勘查秩序,保证各类勘查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五章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分区管理制度,优化开发利用布局,调整矿业结构,调控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严格矿山准入,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合理开发、有效保护矿产资源,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定安全的矿产资源保障。

第一节  开发利用方向与总量调控

按照严控增量、优化存量、高效利用原则,实行开采总量管理的,严格落实上级规划开采指标。

一、开发利用方向差别化管理

实施开采矿种差别化管理,根据生态环保、产业发展、市场需求等主要因素,确定主要矿种差别化开发方向。

重点开采地热等清洁能源矿产,铁、金、钼、锰等战略性矿产,陶瓷土、膨润土、熔剂用灰岩、水泥用灰岩等优势矿产,矿泉水等液体矿产。

限制湿地泥炭、砂金等矿产。

二、矿产资源开发重点方向

根据重点开采矿种资源分布,通过矿业权设置、优化开发利用结构、总量调控等措施,确定开发重点方向。铁、金矿重点在喀左中三家等地开发,提高矿产开发集中度,提升铁矿保障能力,实现资源规模开发和产业集聚发展;钼矿重点在喀左中三家北部开发,控制新增产能,保持开发总量稳定;锰矿重点在喀左南哨等地开发,优化矿山规模结构,提升精深加工利用水平;陶瓷土、水泥用灰岩、熔剂用灰岩等大宗非金属矿产重点在喀左草场、中三家、平房子等地开发,提升资源供给能力;地热资源重点在中生代盆地基岩热储地质条件较好的城镇及周边地区开发,采用科学开发方式,合理利用地热资源。

三、加强总量调控

提高矿山提高规模化、集约化开采能力。鼓励扩大铁、金、锰、陶瓷土、熔剂用灰岩、地热、矿泉水等矿种的开采规模,稳定钼、水泥用灰岩等矿种的产能。加强砂石开采总量调控,鼓励建设大型砂石骨料开采供应基地,保障砂石资源供给。

第二节  开采规划区块及管控要求

    一、开采规划区块及管控要求

省、市级登记矿种开采规划区块落实相应的规划安排。《辽宁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和《朝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均未在本县设置开采规划区块。

二、采矿权投放

在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保障经济发展需求的前提下,优先在能源资源基地、国家规划矿区适度有序投放采矿权,其他区域根据国家及本省政策、供需情况择优适时投放。按照战略性矿产优先、重点项目优先、急用优先的原则,制定采矿权年度投放计划,做到有序投放。

第三节  砂石土类矿产集中开采区及管控要求

优选资源条件好、生态环境影响小、外部条件完善的区域,划定一批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集中开采区。优先在集中开采区设置砂石矿开采规划区块,科学合理布局机制砂石生产项目和设置相应的建筑用砂石土矿采矿权。实行集中开采区和开采规模“双控”管理,新立普通建筑用砂石采矿权原则上均应分布在集中开采区内,新建、改扩建和延续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为20万立方米/年(50万吨/年左右)。引导砂石土矿集约利用、规模开采和夷平式开采,终了时不留或少留边坡。支持砂石土矿延长产业链条,转化为建筑砌块和预制混凝土,提升高值化利用水平。

鼓励金属矿山、水泥用灰岩等矿山按照减量化、资源化、高值化再利用原则,用采矿废石和建筑垃圾加工砂石骨料,保障机制砂石生产原料的供给,支持向京津冀等地区供应砂石资源,促进协调发展。

按照矿产资源分级管理要求,针对砂石土类矿产的开发利用与保护特点,在严格落实上级规划开采总量、矿业权总数、最低生产规模和集中开采区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划定砂石土类矿产集中开采区6处。

规划期末,全县砂石土类采矿权控制在6个以内。

专栏五  喀左县砂石土类矿产资源集中开采区
序号集中开采区名称主要矿产名称面积(km2采矿权投放数量(个)最低生产规模(万立方米/年)
1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中三家镇丛元号村建筑石料用灰岩集中开采区建筑石料用灰岩0.1601130
2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六官营子镇哈巴气村建筑石料用灰岩集中开采区建筑石料用灰岩0.0438120
3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大营子乡大杖子村建筑石料用灰岩集中开采区建筑石料用灰岩0.3845160
4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平房子镇山湾子村建筑石料用灰岩集中开采区建筑石料用灰岩0.7940120
5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白塔子镇于杖子村建筑用玄武岩集中开采区建筑用玄武岩1.2757140
6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六官营子镇东沟村建筑石料用灰岩集中开采区建筑石料用灰岩0.2841120

第四节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

按照经济转型升级和高效利用的要求,大力推进矿业转型升级,优化矿业结构,构建矿业发展新格局,全面提升矿产资源节约集约与综合利用水平。

一、结构调整与优化

1、开采规模结构调整

严格执行新建矿山准入条件,按照矿山开采规模、服务年限与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的原则,落实国家和省规划中确定的矿山最低开采规模。鼓励矿山企业规模化开采,提高大中型矿山在全县矿山中的比重,至规划期末,大中型矿山比例预期达到30%,形成数量适中、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的矿山布局。

按照集约高效的原则,发挥大型矿山企业的核心作用,壮大钢铁和建材产业集群,鼓励和引导矿山企业进行资源和产业整合,实现矿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在县域内实行砂石土矿采矿权总量控制,提高集约化、规模化准入门槛,规划期内不再新建年生产规模20万立方米以下矿山。

2、矿业技术、产品、采选冶结构调整

依靠科技创新,发展高效利用资源、保护环境的采选冶加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新产品,提高全产业链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实现矿业经济发展由资源驱动向科技创新驱动转变,由制造向智造转变,实现产品技术、工艺装备、环保效能、产品价值等水平全面提高。

钢铁产业:以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做精产品、做大做强企业为宗旨。鼓励凌钢集团和朝阳钢铁规模发展,通过科技创新,实施精品钢战略。支持凌钢集团和朝阳钢铁向采矿业、精深加工业融合发展,打造千亿级凌钢集团。

建材产业:加强特种水泥、高强水泥、绿色生态水泥研发,由单一水泥产品向碳酸钙系列产品发展。鼓励山水集团喀左丛元号水泥厂有限责任公司发挥资源优势,创建碳酸钙工业产业园。通过科技创新,开发新领域、推出新产品,在同行业中取得竞争优势。

金属产业:大力开展钼矿精深加工,发展高性能、高附加值新产品;积极探索大脉状辉绿岩中低品位钒钛磁铁矿开发利用的可行性,拓展矿业经济发展新方向和新的增长点。

非金属产业:加强产学研用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加大陶瓷土、膨润土等优势非金属的精深加工,打造新型非金属新材料基地。加强非金属矿产超细、超纯和改性等精深加工研发,鼓励发展高性能特种玻璃、复合纤维、纳米碳酸钙、活性白土等新材料,开拓非金属矿应用新领域。

二、矿山最低开采规模

严格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确定的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根据本县矿产资源特点,正确处理保护资源、保护环境与开发利用的关系,按照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和按开采规模、生产年限与资源储量相适应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本级发证矿产的矿山最低开采规模。鼓励矿山企业兼并重组和资源整合,提升矿业开发集中度,推动矿业转型升级,逐步提高大中型矿山比例结构。促进规模化开采、集约化利用和优化矿产资源开发规模结构。

专栏六  矿山最低开采规模
序号开采矿种开采方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已有矿山
1油页岩露天万吨2005010
2露天/地下万吨200/10060/3030/1015/10
3地下万吨1053
4地下万吨1051
5地下万吨1005010
6岩金地下万吨1563
7铜矿地下万吨100303
8石灰岩(水泥用/其它)露天万吨100/10050/5030/2030/-
9膨润土露天万吨105×
10珍珠岩露天万吨1053
11玻璃用石英岩露天万吨30105
12高岭土露天万吨1053
13陶瓷土露天万吨1051
14萤石地下万吨1083
15耐火粘土露天万吨2010<10
16白云岩露天万吨5030<30
17矿泉水地下万吨40020020
18地热(热水)地下万吨80040040
19饰面用石材露天万立方米10.50.3
20建筑用石料类露天万立方米1002020
注:改扩建是指已有矿山整合或扩大矿区范围;(-)是指没有最低开采规模准入要求。

    第五节  矿产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一、加强共伴生矿产综合评价和利用

    重点开展新华钼矿等共伴生矿产的赋存状态、分布规律、可利用性、经济意义研究评价,为综合开发和综合利用提供依据。重点加强钒钛磁铁矿、有色金属、贵金属等矿产共伴生元素综合回收利用,对具备开发利用条件的共伴生矿产要综合设计、综合回收,不断提升共伴生矿产资源利用水平。

    二、加强矿山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大力发展矿业循环经济

按照“资源化、减量化、再利用”的原则,大力支持矿山企业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全面推广应用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关键技术、先进适用技术。不断提升固体矿产废石、废渣、尾矿等综合利用效率,加强余热、废水、废气的回收和循环利用。到2025年,废石、尾矿等固体废弃物和废水、废气排放量显著减少,矿山企业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和节能减排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开采准入条件与开发利用管理

1、开采准入条件

空间准入。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等三条控制线,充分发挥空间管控作用。禁止在三区三线内从事采矿活动,禁止在国家和省政府规定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地区从事采矿活动。矿山建设和开采活动要符合绿色矿山建设要求,一个开采规划区块只设置一个采矿权。采矿权人要履行恢复治理和绿色矿山建设主体责任,及时进行治理复垦,恢复使用功能和生态功能。

规模准入。落实国家和省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设计标准,坚持矿山设计开采规模与矿区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的原则,严禁大矿小开、一矿多开。产业政策准入门槛高于设计标准的,以产业政策为准。

资源利用技术准入。落实国家关于高效利用矿产资源产业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鼓励、限制和淘汰技术目录》,优先选择环境友好型的地下开采及加工方式,禁止采用落后、浪费资源和造成生态环境不可修复的采选冶技术。鼓励矿山企业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革新,探索对工业废渣和建筑废料经过处理后循环利用,发展矿业循环经济,实现无尾矿生产,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提升矿业经济效益,延长产业链。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等决策部署,保障能源资源安全,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全面落实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新体系,完成新老标准转换工作,不断完善资源量与储量的匹配结构,提升储量保障能力。深化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程序,精简要件,提高信息化程度。积极推进特定区域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调查评估工作,及时做好重要矿产资源产地更新保护工作,提升矿产资源保护能力。加强储量统计和地质资料汇交管理,督促矿业权人认真填报储量数据,按规定履行汇交义务。

强化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和核查,加强矿山储量动态检测,健全矿山开采和储量年报制度,全面掌握储量动态变化和矿山开发利用水平,促进矿山企业珍惜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加大督查、执法工作力度,运用卫片执法、违法案件立案执法等手段,加大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查处和惩戒力度。完善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探索建立矿山企业诚信档案和信用积累制度,强化矿业权人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名单管理,严肃查处违法企业,引导形成从业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格局

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管理,简化归并评审备案和登记事项,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矿业权登记、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流程,实现全流程信息公开及查询服务,提升管理服务效率。

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分区管理。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管控和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生态红线内原则上禁止不符合管控要求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加大能源资源基地、国家规划矿区、重点开采区政策支持力度,优先投放矿业权。强化开采秩序管理,推进绿色开发,提升开采技术水平,促进资源合理利用。

全面推进矿业权集中出让和积极推进净矿出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保证矿业权出让正当合法竞争和公平正义。除按规定协议出让外,对其它矿业权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竞争出让。

对砂石土矿采矿权开展净矿出让,积极推进其它矿种的净矿出让。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矿业权出让的前期准备工作,依法依规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等禁止限制勘查开采区,合理确定出让范围,并做好与用地用林用草等审批事项的衔接。

进一步盘活存量采矿权,激活存量资源。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进全县矿山整治整合工作,提高矿山规模和效益。对停产、半停产矿山分类清理、因矿施策。对因市场因素或企业自身原因停产半停产矿山,支持和引导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市场竞争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支持有实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对停产、半停产矿山进行收购、兼并、重组,盘活呆滞采矿权,激活存量资源,挖掘资源潜力和提高利用效率。

第六章  绿色矿业与矿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山生态环境修复进程。新建矿山要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规划期内全县矿山总体达到绿色矿山建设基本条件,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矿区土地复垦水平全面提升,矿业步入绿色低碳的发展轨道,基本建成节约高效、生态环保、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新模式。

第一节  积极推进绿色勘查

全面推进绿色勘查,积极推广使用绿色勘查新技术、新方法、新装备,加强绿色勘查能力建设和监管,规划期内勘查项目全部达到绿色勘查标准。

一、加强勘查设计和勘查实施方案管理

勘查设计和实施方案应将绿色勘查要求和部署作为重要章节内容,包括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等相关方面的要求。对勘查活动可能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及程度有预判和分析;对勘查活动各环节的绿色勘查做出明确的业务技术安排,并制定有效的技术及管理措施;对绿色勘查工作的组织管理、预防控制和恢复治理的技术措施进行分解和落实。对缺少绿色勘查章节内容或不完善的勘查设计和实施方案不予通过审查。

二、加强勘查过程中的监督管理

采取有效的技术及管理措施,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生态环境保护等各项管理工作。对不符合绿色勘查工作要求的,及时采取有效的管理和技术措施预防、控制及处理。项目勘查工作结束或阶段工作结束,应针对勘查活动造成的环境影响,及时开展环境恢复治理,消除勘查活动对生态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

三、加强绿色勘查科技创新

依靠地质勘查科技创新,促进绿色勘查。大力推广使用航空物探、遥感、物化探等对环境扰动小的勘查方法,减少对环境的破坏和影响;采用浅钻代槽、一基多孔,优先采用模块化、轻便化、小型化、集成度高的钻探施工及先进节能配套设备。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勘查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四、加强综合勘查、综合评价

加强勘查工作中与主矿种共伴生矿产的综合评价工作,发掘勘查矿床的最大价值,以较小的勘查投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二节  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全面落实省绿色矿山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新建矿山要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生产矿山总体达到绿色矿山建设基本条件,全面完成行动方案绿色矿山建设任务。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提高矿山企业和社会各界对绿色矿山建设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和责任意识。构建政府引导、部门协同、企业主建、政策扶持、社会监督的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体系。

二、做好政策和建设标准解读

做好政策、建设标准和评估技术要求解读,让广大矿山企业真正理解建设绿色矿山的内涵。为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提供技术和管理支撑。

三、加强第三方评估工作监督管理

加强第三方评估机构监督管理,强化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建设,细化量化评估标准,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回避制度,保证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公平性、公正性和遴选工作质量。

四、加大支持绿色矿山建设政策的供给

从年度计划、新增采矿用地取得、存量用地使用等方面,支持和保障绿色矿山企业和示范区转型发展的用地需求;从统筹中央地方财政资金安排、实施高新技术企业税费减免等方面,加大对绿色矿山的支持;创新绿色金融扶持政策,从实施扶持性绿色信贷、支持上市融资、构建征信体系等方面加大支持。让这些“真金白银”的激励政策措施落地,为矿企建设绿色矿山铺路搭桥,保驾护航。

五、将建设绿色矿山贯穿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

把好绿色矿山建设的源头关口,将绿色矿山建设的要求贯穿于矿山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和和闭坑全过程。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做到科学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和高效运营。

第三节  积极推进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工作中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取得新进展,更好的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一、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监管

健全完善矿山地质环境管理制度,探索建立“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矿山地质环境管理制度体系。

全面实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同步编制、同步审查、同步实施的“三同时”制度和社会公示制度。

建立健全矿山生态环境监测体系,要按照部门职能职责,进一步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形成监管合力。充分利用“天空看、地面查”等现代科技手段,开展全覆盖式监督检查,实现全方位监测监管。

二、压实矿山企业主体责任

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明确采矿权人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义务,进一步压实责任,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监督矿山企业切实做到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达到矿山生态环境破坏影响和土地损毁动态面积负增长。

三、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

按照“足额提取、专户存储、企业所有、部门监管、专款专用”的原则,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账户,规范提取和使用基金,并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基金监督管理,将矿业权人基金计提使用情况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范围。

四、加快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进程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原则,制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年度实施计划。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的动态与过程监管,对治理项目的工程质量、进度、实施和维护进行全程管理,保证高质量完成省下达的治理恢复指标任务,实施好重大生态修复项目,统筹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与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与治理。

探索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新模式,创新矿业废弃地复垦利用的新机制,遵循“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创新矿山废弃地复垦利用等政策,引导社会资金、资源、资产要素投入,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加快对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和修复。

第七章  重大工程

积极落实国家、省、市级规划部署的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矿业绿色发展等重大工程,大力推进县域内重点项目实施。

第一节  矿产勘查工程

根据喀左县优势矿产特点,结合国家和喀左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战略性矿产找矿突破行动实施方案部署,根据国家、省、市级规划在喀左县划分的重点勘查区,为保证实现规划勘查目标,严格落实市级规划一项矿产资源勘查重点工程。

专栏七  喀左县矿产资源勘查重点工程
序号工程名称简介
1喀左大营子地区熔剂用灰岩勘查喀左县大营子地区是喀左县熔剂用灰岩的集中区和主产区,寒武系下统老庄户组和奥陶系中统马家沟组分布广泛、熔剂用灰岩规模大、质量好、市场需求大。以铁匠沟和廉家洼为重点,在省级和地方财政项目工作的基础上,加密钻探工程控制,探求资源储量,为建立碳酸钙产业园区和产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第二节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程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程部署与生态修复规划相衔接,与山水林田湖草保护与修复工程相统筹,以三边两线为重点,以治理恢复区生态环境根本好转为目标。

专栏八  喀左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重点工程
序号工程名称简介
1喀左县南哨-官大海采石基地生态环境修复工程以南哨、官大海等区域为重点,实施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提升沿河旅游观光带景观质量,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面积2221亩。
2喀左县中三家矿山集中开采区生态环境修复工程通过生态环境修复,恢复和重塑地形地貌景观,生态功能和土地生产能力,建设美丽乡村,规划期内完成治理恢复面积4002亩。

    第八章  规划实施与管理

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强化规划目标责任考核和实施评估,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提升规划信息化管理水平,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

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协同联动,推进规划实施。县自然资源局与县发展改革委、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做好政策衔接,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以规划为引领,做好规划实施工作。

第二节  加强规划实施与评估

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等活动,应当符合规划。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得审批、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不得办理用地手续。建立规划实施阶段性评估机制,加强规划重要目标、重点内容、重要措施的跟踪分析与动态评估,及时掌控规划实施情况及发现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提高规划实施成效。

第三节  加强规划实施资金保障

按照国家、省、市自然资源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统筹使用相关财政资金,保障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矿产地质调查及矿产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矿业绿色发展等方面重大工程、重点任务、重要工作的落地实施。同时,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拓展投融资渠道,加强对矿产勘查、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支持。

 第四节  加强规划调整管理

对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确需对规划内容进行调整的,可进行必要的调整与修改,经依法依规批准后实施。

对地质找矿新发现、新成果,或因市场、技术条件发生变化的,可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结构和布局进行调整。调整矿业权设置区划时,涉及市级发证权限的,原则上调整市级规划;涉及县级发证权限的,原则上调整县级规划。


  
第五节  加强规划信息化建设

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县级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强化规划信息与数据融合,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平台为基础,加强与各类规划的衔接,应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完善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做好规划管理信息数据与相关信息资源的整合,实现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储量、矿业权等基础数据库的衔接与共享,以规划管理信息化带动规划管理科学化,提高规划管理的效率和社会化服务水平。

附则

《规划》由文本、附表、附图、数据库组成,具有同等效力。

《规划》经喀左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市自然资源局审查批准,由喀左县自然资源局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发布实施。

《规划》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喀左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