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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左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31 信息来源: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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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幼儿园,职业教育中心,素质教育实践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工作

(一)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各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刚性要求,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周不少于4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不少于3课时,高中每周不少于2课时;有条件的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确保不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

(二)落实校内外体育活动时间。各中小学校要合理安排学生校内、校外体育活动时间,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全面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中小学校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每节课间应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没有体育课的当天,中小学校要组织学生进行1小时集体体育锻炼。大力推广家庭体育锻炼活动,有锻炼内容、锻炼强度和时长等方面的要求,不提倡安排大强度练习。提供优质的锻炼资源,及时和家长保持沟通。

(三)提高体育课教学质量。各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做好体育与健康课程教科研工作,指导教师加强对教材的研究分析,“吃透”“把准”教材内容,切实落实教学大纲各项目标要求。体育教师要善于把握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科学合理编排教学内容,丰富教学形式,激发学生参与体育锻炼的积极性,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最终让每位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身心得到全面健康发展。要定期组织开展体育课程集中备课和集体研学,适时对体育课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指导教师提高教学效果和质量。

(四)创新校园体育活动形式。各中小学校要不断创新校园体育活动形式,通过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体育大课间”“体育兴趣社团”“校园体育周”“校园体育节”等活动,积极推动“一校一品”“一校多品”“一球一操”“一校一特色”等体育活动模式创新。鼓励学生利用课余和节假日时间积极参加足球、篮球、排球等体育项目的训练。

(五)健全学生体育竞赛体系。各中小学校要围绕“教会、勤练、常赛”总体要求,坚持普及与竞技并重的原则,不断深化体教融合,在做好日常体育教学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单项体育比赛”“综合性运动会”“全员运动会”“全员体育竞赛”等多种形式的竞赛活动,构建完善“校内竞赛—校际联赛—选拔性竞赛”的学生体育竞赛体系,为有体育特长和发展潜质的学生提供专业化训练服务和畅通的成才路径。

(六)做好体质健康监测。各中小学校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系列文件要求,对体质健康管理内容定期进行全面监测,建立完善以体质健康水平为重点的“监测—评估—反馈—干预—保障”闭环体系。要认真落实面向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制度和抽测复核制度,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真实、完整、有效地完成测试数据上报工作,研判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制定相应的体质健康提升计划;要严格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要求,完善中小学生视力、睡眠状况等监测机制。

(七)完善评价考核体系。各学校要建立日常参与、体育锻炼和竞赛、健康知识、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积极探索将体育竞赛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对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因素不能参加体育竞赛的学生,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进行评价。要健全家校沟通机制,及时将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和健康体检结果反馈家长,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二、保障措施

(一)强化宣传引导。各中小学校要进一步深化对《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的学习宣传,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坚持“五育并举”,充分发挥学校体育“以体育智、以体育心”的独特功能,围绕学校体育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四位一体”的育人目标,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学生体质健康管理的意识和能力,营造良好育人氛围。

(二)健全责任机制。各中小学校应细化体质健康管理规定,积极选聘副校级领导担任“健康副校长”,专门负责指导监督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要将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加强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建立健康促进校长、班主任负责制,通过家长会、家长信、家访等形式加强与家长的沟通。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各中小学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齐体育教师,要从教师专业思想、知识结构、业务能力等方面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要积极组织体育教师参加各级各类业务培训或体育教学竞赛等教科研活动。

(四)改善体育设施。各中小学校要积极争取场地、设施、设备等专项资金,建好满足学校体育课程教学和实践活动需求的场地设施、专用教室。建有体育场馆或体育设施设备较好学校要与体育基础薄弱学校共用共享。要配好学校体育教学所需器材设备,建立体育器材补充机制。

三、督导检查

各校要把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纳入学校评价考核体系,将学生体质管理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每学期采取校园巡查、随机抽查、实地检查、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对学校落实体质健康工作进行动态监测和经常性督导评估,并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体育工作先进学校评选、学校相关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同时,建立社会监督机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畅通学生、家长和群众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积极督促中小学校规范实施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凡因落实政策不到位、实际工作效果差、问题整改不及时等问题而被各级部门通报批评或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上级主管部门将严肃追究学校校长及有关人员责任。

 

喀左县教育局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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