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喀左县2023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库项目调整变更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3-05-06 信息来源: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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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办事处:

根据《辽宁省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工作指导实施方案》(辽扶贫办发〔2020〕10号)和《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以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资产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乡振发〔2023〕6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衔接资金的精准度和使用效益,做好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库调整工作,经研究,同意你们上报的项目计划调整方案,请严格按照省、市、县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使用资金,不得截留、挪用、挤占、套取项目资金。并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扶贫项目实施工作,要与建档立卡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困难户建立带贫减贫利益联结机制,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附件喀左县2023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调整变更批复清单





喀左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