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第一批巩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计划实施的公示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11 信息来源: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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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安排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12号)、《辽宁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辽乡振发〔2021〕4号)、《辽宁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辽委办发〔2021〕10号)、《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以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资产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乡振发〔2023〕6号),的文件精神,依据资金规模、建档立卡人口数量等因素,经研究决定对2023年第一批巩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进行如下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3月11日至2023年3月21日,共10天。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喀左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12317    0421-4838019

附表:

喀左县2023年产业项目实施计划清单


喀左县2023年乡村建设项目实施计划清单





喀左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