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左县教育局关于评选2022年喀左县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0 信息来源: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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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学、中心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国家、省、市教育规划纲要精神,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促进我县中小学生健康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县教育局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县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县级评先选优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荐人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对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班级要优先推荐。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师生的意见,确保评选出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真正是学生学习的榜样,先进班集体必须是在学校起模范带头作用的班级,坚决防止降低评选标准和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凡因没有按规定程序和相应评选条件进行评选,或在评选过程中有其他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被推荐者参加评选资格,同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遵守社会公德;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日常行为规范和本校规章制度;积极响应学校号召,热心为集体服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讲究学习方法,善于独立思考,具有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积极参加综合实践活动,注意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保意识的养成;学习成绩优秀。

3.认真上好体育与健康教育课,掌握基本的体育知识和技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卫生习惯;身体健康,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规定的良好水平,体育达标;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健康的审美情趣和一定的艺术鉴赏评价能力。

(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在学校群团组织或班级担任主要领导工作,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管理和协调合作能力,能出色地完成所负担的工作任务,是党团组织和班主任的得力助手;善于沟通协调师生之间的关系,反映学生的思想动态,对学校或班级能提出积极的工作意见和建议;热情为同学服务,在学校或班级中享有较高的威信,得到大多数同学的拥护和信任,是同学的好榜样;其他条件与三好学生相同。

(三)先进班集体和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⒈具有健康向上、团结奋进的良好班风。班级有明确目标、健全的制度,班集体有勇于进取和团结协作的精神,在学校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2.班级干部团结协作、奋发向上、以身作则、热心为同学服务,具有较强的独立开展工作能力,能在班级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全班学生都能认真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学生操行及格率达100%,优秀率达40%以上,无劣迹生,学额巩固率达100%。

4.班级学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具有勤学好问、互帮互学的良好学风,较好地掌握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科成绩位于年级组和学校的前列。

5.班级经常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全班学生能够坚持每天自觉地锻炼一小时,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75%以上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规定的合格以上水平。

6.班主任爱岗敬业,以身作则,无“三乱一罚”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能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思想、心理、学习等方面教育,善于处理学生之间、任课教师与学生之间、学校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学生、家长、校领导、任课教师对班级评价高,班级未出现不安全事件。

备注:凡被评为县级先进班集体的班主任同时一并评为县级优秀班主任。(评选其他人无效)

(四)优秀团员(队员)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经常参加志愿服务,年度参加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 20 小时。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在团员青年和队员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 2021 年度团、队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4.遵规守纪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队章程,履行团、队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队活动。没有违规、违纪行为。

(五)优秀团(队)干部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儿童工作的重要思想,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心系广大青少年。在青少年中开展工作,对青少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

3.工作能力过硬。认真执行党的指示和团、队的决议,在团、队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队工作能力。

(六)优秀团支部(中队)评选条件

1.政治能力好。组织团员青少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队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队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有序组织团、队员青年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作出贡献。认真担负教育团、队员、管理团、队员、监督、队员和引领凝聚青少年、组织动员青少年、联系服务青少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认真规范做好发展团员、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落实全团、队基层工作部署,推进团支部、中队评星定级成效明显,团支部、中队工作有活力。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

3.班子建设好。团支部、中队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少先大队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队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七)优秀团队辅导员评选条件

1.一般应为连续从事共青团少先队工作2年以上的中小学共青团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原则上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优秀共青团员。

2.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青少年儿童,热爱共青团、少先队工作,以实际行动推进共青团少先队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3.有高尚的道德情操。以身作则,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团、队员的好导师、好榜样。有仁爱之心,竭诚服务团、队员身心健康成长,是团、队员喜爱的知心朋友和引路人。

4.有扎实的专业素质。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和团队工作能力,坚持团队组织和工作的思想性、先进性、自主性、实践性,在开展团队思想引导和校内外团队活动方面,有比较突出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能够认真上好团队活动课,积极组织红领巾动感中队建设,培养少年儿童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朴素情感,成效显著。

(八)优秀少先大队评选条件

1.少先队组织先进性发挥好。少先队组织健全、活动活跃、集体主义精神强、工作规范有特色。入队前教育扎实规范,普遍建设“动感中队”,每周1课时少先队活动课常态开展,少先队员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强,队组织有吸引力、凝聚力。

2.少先队思想引领有实效。重视加强红色基因和理想信念教育,开展“争做新时代好队员”“红领巾心向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等活动效果好,引导少年儿童从小听党话、跟党走。

3.队员自主性锻炼发挥充分。坚持民主选举和定期轮换少先队委(队长),定期举行学校少先队代表大会。发动少先队员自主管组织、自主搞活动、自主建阵地,锻炼队员自主实践能力, 培养小主人意识,取得明显成效。

4.基础队务规范。规范使用红领巾、队徽、队委(队长)

标志等少先队基本标志礼仪,规范举行入队仪式、初中建队仪式、 离队仪式等少先队仪式。少先队队室、红领巾广播站等少先队阵地建设扎实,少先队特色鲜明、利用率高。

5.大、中队辅导员配备到位,有良好的精神面貌和较强的专业素质,经常性参加少先队业务学习培训、开展少先队活动和 工作研究,并取得较好效果。

6.先进事迹在少先队组织、教育系统或社会上产生重要影响。

(九)先进团委评选条件

1.政治能力好。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规范好。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 认真规范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有序组织团员青年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创建文明城市等中心工作。所属团组织、团员、青年底数清晰。本级及所属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3.班子建设好。团委班子配备齐整,班子政治好、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三、评选及报送要求

1.学校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进行评选,不得超额上报,不得将毕业生名额与非毕业生名额调换使用。

2.坚持择优推荐、层层选拔的原则。各校要在校级先进的基础上择优上报。为严肃评选工作,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各校要对学校上报的推荐人选和班级进行严格审核,由学校张榜公示一周后报县教育局批准,对不符合评选程序和评选要求的,一经发现,坚决取消评选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

3.各校要按照有利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校学风、班风、校风建设,有利于教育、鼓励全体学生积极进取的工作目标,切实把评选工作作为加强素质教育和校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提高争创意识,把评选工作与平时的学生教育和管理结合起来,通过评选活动达到加强教育和管理的目的。

4.认真报送材料。各校要严格按分配名额和评选条件报送相关材料,审批不合格者,其名额作废,教育局统一提供登记样表。

5.各中心小学报送材料时,同步报送中心幼儿园相关材料。

6.报送时间:请各校于5月16日前将各类推荐表、汇总表、公示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县教育局普教股506室张志全老师处,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18624217589@163.com

 

                                                        喀左县教育局

                                                        2022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