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延续行政许可的有效期审批事项指南
发布日期:2023-11-30 信息来源:喀左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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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窗口 | 综合审批业务指导区教育窗口 |
申请材料目录 | 1、办学许可证正副本。2、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决议。3、.延续行政许可有效期的申请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 |
办结时限 | (5)个工作日(不包括现场踏勘时间) |
是否收费、收费依据及标准 | 否 |
结果送达方式 | (窗口自取、邮寄等) |
咨询预约电话 | 0421-4892426 |
政务服务网办理网址及流程 | 辽宁政务服务网 https://www.lnzwfw.gov.cn/?gb=1 |
办公地址和办公时间 | 办公地址:喀左县青年大街7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6楼综合受理窗口办公时间:8:30-11:40 13:30- 17:00 (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