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左县关于开展高质量区域核酸筛查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11-25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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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县发生域外输入疫情,行程轨迹涉及部分公共场所,存在一定社会面传播风险,防控形势较为复杂。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第九版防控方案和优化防控措施二十条要求,为快速消除疫情风险,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将开展高质量区域核酸筛查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筛查对象

我县区域内工作、生活的所有人员(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按原途径检测。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参与筛查。

二、筛查时间

2022年11月25日7:00开始,恢复有序流动时间另行通知。

三、采样地点

各乡镇街区、社区(村)指定采样点。

四、实施临时管控

1.11月25日上午7时开始采样、检测,在县防指未公布有序流动时间前,所有居民保持静止,停止一切非必要流动、活动。

2.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其他保供、保产、保稳、防疫车辆要凭证通行;有急重病人就医、孕产妇生产等特殊就医需求,请及时联系属地村(社区)或拨打120急救电话;其他不符合规定的社会车辆不运行、不流动。

3.车辆和人员只进不出,进入的车辆和人员要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到指定的区域进行等候。待县防指公布流动时间后并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报备的前提下,方可到达指定地点,严禁随意停留。

4.广大居民要在属地社区(村)的安排下,分批、错时、有序前往指定的采样点,按工作人员指引配合完成采样工作。采样结束后,要立即返回家中等待至全部采样结束。

5.属地乡镇街区要做好特殊群体上门入户采样服务。

五、提示事项

1.核酸筛查对象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两米距离,有序排队等候,避免扎堆聚集。采样时,应提前主动出示“辽事通健康码”;无智能手机、不会使用辽事通的老人、孩子,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或由他人代为出示健康码。

2.参加筛查人员要积极主动到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务必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对于无故不参加核酸筛查人员,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处以警告、罚款、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传染病防治法》等追究其刑事责任。

3.请广大居民朋友积极配合各采样点工作人员做好核酸筛查工作,对干扰、阻碍样本采集,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信息,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感谢广大居民朋友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喀左县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