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左县关于开展高质量区域核酸筛查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11-30 信息来源:县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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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目前周边疫情形势严峻,外地返乡人员日益增多,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第九版防控方案和优化防控措施二十条要求,依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巩固我县疫情防控成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县防指研究决定,定于12月1日(星期四)开展高质量区域核酸筛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采样时间
12月1日7:00—12:00。
二、采样对象
县域内所有工作、生活的居民(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按原途径检测,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参与筛查。
三、相关要求
1.除持有相关证明参与疫情防控、生产生活保障工作的人员和车辆外,其他人员和车辆保持静止,严禁随意流动。临时管控措施至12:00采样结束后,广大居民可凭核酸检测小票有序流动。
2.为精准做好人员统计,请大城子街道、利州街道居民采样时出示“人员信息登记”系统填报完成截图。
3.请广大居民在采样期间,分批、错时、有序前往各乡镇街区、社区(村)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核酸采集时提前主动出示“辽事通健康码”,无智能手机、不会使用辽事通的老人、孩子,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或由他人代为出示健康码。请广大居民相互转告,采样时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保持两米距离,避免扎堆聚集。
感谢广大居民朋友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喀左县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
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