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补贴申请
发布日期:2022-10-27 信息来源:县劳动就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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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依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

二、办理机构:喀左县劳动就业局

三、补贴对象: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

四、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领取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

五、申报材料

1.《初始创业补助资金申报表》

2.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不少于2人)

3.经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5.《就业创业证》

6.社保缴费凭证

7.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六、服务流程

企业向当地就业中心申请,就业中心初审提交的申请,提交人社局审核,人社局将最终符合条件的申请递交财政部门核定。

七、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八、咨询电话:0421-4828881

九、办理地点:喀左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就业服务大厅

十、结果反馈:经人社、财政审核通过后,银行代发补贴,直接发放至企业对公账户,电话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