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登记
发布日期:2022-10-26 信息来源:县劳动就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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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象范围 :
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并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进行了失业登记的城乡劳动者。
二、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
进行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享受的权利:
1、享受职业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手续等就业服务.
2、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3、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失业登记后的失业人员应履行的义务:
1、每月向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告失业情况。
2、定期接受职业指导。
3、积极参加职业介绍,失业6个月以上的人员要根据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荐的岗位尽快就业。
4、应接受职业技能培训。
三、申请条件 :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未能继续升学的(毕业2年内的);
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3、个体工商户业主、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业主破产停止经营的。
4、承包土地被征用后的失地劳动者。
5、军人、运动员退出现役未纳入统一安置、自谋职业的。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
7、退出公益性岗位的。
8、退出灵活就业人员。
9、其他人员
四、申请材料 :
1.《朝阳市失业人员登记表》
2、身份证、就业创业证
3、解除劳动关系登记表
五、办理流程 :
劳动者携带好材料可以到县公共就业服务窗口现场办理。
六、办理时限 :
法定办结期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即时办理
七、办理地址:喀左县行政审批大厅3楼
八、咨询电话 :0421-4829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