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政办发〔2022〕45号
喀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喀左县声环境功能区区划调整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区,县政府各部门,县(市)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喀左县声环境功能区区划调整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喀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喀左县声环境功能区区划调整方案

 

一、区划依据

为贯彻执行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有效管理和控制喀左县中心城区内噪声污染、提高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等文件精神,对喀左县中心城区内声环境功能区区划进行调整。

二、适用范围

本功能区划包括大城子街道、利州街道的行政辖区范围;兴隆庄镇、草场乡、东哨镇部分辖区范围。

区划时限为2022年—2026年。

三、声环境功能区分类

城市区域应按照《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的规定划分声环境功能区,根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中确定的5类噪声标准,城市区域可按功能类别划分为5类区域,其中: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表1 各类区域对应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单位:dB(A)

类 别0类1类2类3类4类
4a4b
昼 间505560657070
夜 间404550555560

 

四、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及区界说明

(一)1类声环境功能区(8片)

1类标准适用区共8个片区I-1—I-8。

  I-1 城西片区

位于龙凤大街以西,片区边界为湖北路-平安街-北环路-龙凤大街-除II-1区域;

I-2 兴隆庄备用地片区

位于城区东北部,片区边界为东山路-北环路; 

I-3 龙凤大街东片区

位于城区东部,片区为-东山路-健康路-龙凤大街-湖北路-秀水街-建设路-外环路;

I-4 大凌河南小五家片区

位于城南北部,为湖南路-青年街-外环路-平安街除III-3区域;

I-5 敖木伦桥南片区

位于城南中部,为青年街-湖南路-敖木仑街-海伦街-龙凤大街-南环路;

I-6 南山公园片区

位于城区中部以南,片区边界为龙凤大街-同乐路-外环路-青年街-南环路;

I-7 草场河东备用地片区

位于城区东部,片区边界位于大凌河以东,外环路-临水街;

I-8 南哨山地公园片区

位于城区南部,片区边界为同熙路-龙凤大街-同源路-外环路。

(二)2类声环境功能区(3片)

2类标准适用区共3个片区 II-1—II-3。

II-1 中心商业区

位于城北中部,片区边界为新华街-湖北路-凌云街-健康路-民族街-团结路;

II-2 利州古城商业区 

位于城北东部,片区边界为秀水街-建设路-清风街-敖木仑街-湖北路;

II-3 利州工业园区商业区

位于城东南部,片区边界为同乐路-百业街-同康路-丰业街-同丰路-敖木仑街。

(三)3类声环境功能区(3片)

3类标准适用区3个片区 III-1—III-4。

III-1 生态化工产业园区

位于城区北部,片区边界为外环路-龙兴路延长线西北方向;

III-2 双桥社区企业集群

位于城区北部,片区边界为外环路- 东山路-健康路--龙凤北街;

III-3  利州工业园区

位于城区西部,片区边界为南环路以西利州工业园区铸造产业区;

III-4  利州工业园区铸造产业区

位于城区南部,片区边界为同乐路-龙凤大街-海伦路-敖木伦街-外环路除I-8和II-3区域。

(四)4类声环境功能区

4类标准适用区域包括4a类区和4b类区,规划范围内无建设铁路,不设置4b类区。

4a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范围是: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一定距离范围内区域。

4a类标准适用区域包括: 

高速公路:绥凌高速公路;

对外交通:外环路、东山路、北环路;

主干道:龙凤大街、龙凤北街、平安大道、健康路、清风街、北环路、湖北路、越秀大桥、海伦路、敖木仑大桥、同康路、南环路、湖南路、平安街、香樟街、建宁路、建业路、朝阳路、龙吟街、同方路、同熙路、丰乐路、丰顺路、南山路、凌东大桥、临水街、凌河大桥、青年街、源点大街、杭州街、胜利路、城西大桥、龙兴街、凌云街、建设路、敖木仑街、平安街大桥、建业路南、敖木仑南大桥、远景规划主干道1-8;

次干道:民族街、富春街、丰业街、百业街、秀水街、景秀街、秀城街、凤鸣街、腾龙街、强盛街、豪德街、建化街、苏州街、利州街、那达慕街、人民街、枫香路、同丰路、同泰路、同兴路、同创路、上海路、成都路、团结路、腾飞路、建安路、丽苑街、远景规划次干道1-12;

道路两侧各距红线垂直距离为:

相邻1类区域为50米,2类区域为35米,3类区域为2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