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治噪声污染,保障公众健康,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及声环境管理标准等相关要求,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喀左分局组织起草了《喀左县声环境功能区区划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公示期9月8日至9月15日),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社会各界可通过电子邮件提出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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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喀左分局
2022年9月8日
喀左县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前言
为了有效控制噪声污染,提高声环境质量,必须对城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进行划分,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以及《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确定的划分原则与方法,结合喀左县中心城区用地现状实际和现行城市规划,科学合理划定声环境功能区,实现不同的噪声功能区域执行相应的噪声标准,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二、适用范围
本功能区划为包括大城子街道、利州街道、南哨街道和兴隆庄乡部分行政辖区;草场乡行政所辖的大河东村、南沟门村;东哨乡行政所辖的吉利王营子村、大马架子村。
现状已建成的城乡建设用地,区划时限为2022年—2026年。
三、声环境功能区分类
城市区域应按照《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的规定划分声环境功能区,根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中确定的5类噪声标准,城市区域可按功能类别划分为5类区域,其中: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表1 各类区域对应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单位:dB(A)
类 别 | 0类 | 1类 | 2类 | 3类 | 4类 | |
4a | 4b | |||||
昼 间 | 50 | 55 | 60 | 65 | 70 | 70 |
夜 间 | 40 | 45 | 50 | 55 | 55 | 60 |
四、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及区界说明
(一)1类声环境功能区(8片)
1 类标准适用区共 8个片区 I-1~I-8。
I-1 城西片区
位于龙凤大街以西,片区边界为湖北路--平安街-北环路-龙凤大街-除II-1区域;
I-2 兴隆庄备用地片区
位于城区东北部,片区边界为东山路-北环路;
I-3 龙凤大街东片区
位于城区东部,片区为-东山路-健康路-龙凤大街-湖北路-秀水街-建设路-外环路;
I-4 大凌河南小五家片区
位于城南北部,为湖南路-青年街-外环路-平安街除III-3区域;
I-5 敖木伦桥南片区
位于城南中部,为青年街-湖南路-敖木仑街-海伦街-龙凤大街-南环路;
I-6 南山公园片区
位于城区中部以南,片区边界为龙凤大街-同乐路-外环路-青年街-南环路;
I-7 草场河东备用地片区
位于城区东部,片区边界位于大凌河以东,外环路-临水街;
I-8 南哨山地公园片区
位于城区南部,片区边界为同熙路-龙凤大街-同源路-外环路。
(二)2类声环境功能区(3片)
2 类标准适用区共 3个片区 II-1-II-3。
II-1 中心商业区
位于城北中部,片区边界为新华街-湖北路-凌云街-健康路-民族街-团结路;
II-2 利州古城商业区
位于城北东部,片区边界为秀水街-建设路-清风街-敖木仑街-湖北路;
II-3 利州工业园区商业区
位于城东南部,片区边界为同乐路-百业街-同康路-丰业街-同丰路-敖木仑街。
(三)3类声环境功能区(3片)
3 类标准适用区 3个片区 III-1-III-4。
III-1 生态化工产业园区
位于城区北部,片区边界为外环路-龙兴路延长线西北方向;
III-2 双桥社区企业集群
位于城区北部,片区边界为外环路- 东山路-健康路--龙凤北街;
III-3 利州工业园区
位于城区西部,片区边界为南环路以西利州工业园区铸造产业区;
III-4 利州工业园区铸造产业区
位于城区南部,片区边界为同乐路-龙凤大街-海伦路-敖木伦街-外环路除I-8和II-3区域。
(四)4类声环境功能区
4类标准适用区域包括4a类区和4b类区,规划范围内无建设铁路,不设置4b类区。
4a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范围是: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一定距离范围内区域。
4a类标准适用区域包括:
高速公路:绥凌高速公路;
对外交通:外环路、东山路、北环路;
主干道:平安大道、敖木仑街、龙吟街、青年街、龙凤大街、彭安杰、杭州街、凌云街、清风街、临水街、香樟街、源点大街、健康路、同康路、同方路、同熙路、湖南路、湖北路、海伦路、建宁路、建业路、建设路、朝阳路、胜利路、丰乐路、丰顺路、南山路、南环路、外环路、远景规划主干道1-8;
次干道:民族街、富春街、丰业街、百业街、秀水街、景秀街、秀城街、凤鸣街、腾龙街、强盛街、豪德街、建化街、苏州街、利州街、那达慕街、人民街、枫香路、同丰路、同泰路、同兴路、同创路、上海路、成都路、团结路、腾飞路、建安路、丽苑街、远景规划次干道1-12;
道路两侧各距红线垂直距离为:
相邻1类区域为50米,2类区域为35米,3类区域为20米。
支路:金茂街、春晖街、昌盛街、宏业街、新华街、古塔街、芳草街、同乐路、同源路、同业路、风通路、丰材路、丰月路、兴业路、春光路、利新路、春熙路、花园路、化工路、职高东路、万福路、丰福巷、平安巷、百合巷、团结巷、语林巷、雨花巷、远东大桥、支路1-2,、远景规划支路1-2。
道路两侧各距红线垂直距离为:
相邻1类区域为45米,2类区域为30米,3类区域为15米。
截止到2022年9月15日,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和征求意见。
(责任编辑:杨清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