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位素(辽宁)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半导体电子材料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已完毕、已回复)
发布日期:2022-09-16 信息来源:县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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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正在开展,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已形成,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信息: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XmSihCNYhH0wfWyMyE-uMw 提取码:xy1z
公众可前往建设单位查阅纸质版报告书,地址为:同位素(辽宁)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所在区域周边居民及评价范围内任何关心该项目建设的企业、专家、政府职员、普通群众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peq_rCJ-s7KbNrqdSBsipg 提取码:niky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您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网站回复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请您在发表意见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便于反馈。
建设单位:同位素(辽宁)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朝阳喀左经济开发区重工路南侧
联 系 人:赵丹
联系电话:13703307700
邮 箱:79457885@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截止到2022年9月29日,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和征求意见。
(责任编辑:杨清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