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对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
发布日期:2022-08-17 信息来源:喀左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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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 2022 年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问卷调查的通知》(辽政教督室〔2022〕17 号)要求,同时开展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
(—)调查时间
2022年8月18日0时至8月29日24时。
(二)调查内容
围绕 2022 年对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
(三)调查方式
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面向社会开展满意度调查并征集对本地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方面存在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在8月18日0时调查问卷正式开放后,调查对象通过微信或浏览器扫描调查问卷二维码,选择填答人所在的县(市)区和各自身份,进入相应问卷填答。填答人提交问卷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内容保密。
(责任编辑:常延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