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24 信息来源:县劳动就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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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场劳动保障平台: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充分就业,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 全国总工会 全国妇联 全国工商联 中国残联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的通知》(辽人社函[2022]83号),我县定于4月27日-5月27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制定工作方案。

各乡镇、街道、场劳动保障平台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配合县劳动就业局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与本地教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妇联、工商局、残联等部门之间横向配合,形成合力。要以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以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农民工、残疾人等为服务重点,积极开展专场招聘活动,强化政策宣传、职业指导、企业用工指导等服务。要积极拓展线上服务、结合辖区内疫情防控要求,实际有序推进多种形式的线下活动、扩大和丰富服务项目,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量。同时可结合《辽宁省“春暖辽沈·援企护航”保用工促就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辽人社明电(2022)5号)第4项相关工作一并组织实施。

二、开展特色精准招聘。

各乡镇、街道、场劳动保障平台可结合疫情防控实际,配合县劳动就业局以民营企业用工需求和重点群体求职意向,分行业、分专业、举办大篷车、大喇叭、流动招聘等多种形式的线下招聘活动,切实提升招聘活动“针对性、有效性”,提高企业群众便利度,促进人岗相适、精准对接。引导参会企业到乡镇、农村集市、夜市、早市等地,采取小规模、多频次的形式组织开展专场招聘活动。对于部分求职需求大的企业可提供“点对点”“多站式”的专项招聘服务。现场招聘活动不仅限于室内场所,也可在露天场所举办。

三、打造不间断线上服务。

各乡镇、街道、场劳动保障平台要依托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以“就业服务不打烊、网络招聘不停歇”线上方式,开设招聘月活动线上专场,同时广泛运用自媒体等新兴媒介,采取直播带岗、远程面试等新型招聘形式,推动劳动者与企业全方位对接。要积极探索运用智能技术向求职者推送岗位信息,推进求职招聘精准对接。

四、强化活动宣传。

各乡镇、街道、场劳动保障平台与县就业局互相配合,要加强与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合作,拓展各类宣传渠道,加大活动宣传力度。要积极采取企业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切实提高活动知晓度、获取信息的便利度,引导服务对象积极参与,营造良好活动氛围。活动期间的现场图片(附简要文字说明)以及有关新闻报道请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指定邮箱。活动期间,将对各乡镇、街道、场劳动保障平台进展情况加强工作调度,对各地活动情况以及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宣传推广。

五、做好安全防护。

各乡镇、街道、场劳动保障平台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要求及疫情防控风险级别及时调整招聘会形式,一旦发生疫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实施精准防控,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防疫工作。

六、及时上报总结。

各乡镇、街道、场劳动保障平台于5月10日前,向县级主管部门报送负责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及时做好活动总结、新闻报道、活动图片和统计报表上报工作,于5月25日下班前报送县劳动就业局。

联系人:李洪蕾

联系电话:4829565

电子邮箱:kzjyjlw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