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左县2022年控辍保学工作实施 案
发布日期:2022-03-23 信息来源: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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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关键时期,在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不松劲、全方位做好开学准备工作的同时,要紧紧围绕巩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成果,聚焦义务教育有保障这一核心,提前谋划,精心安排,全面部署,确保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为了更好地巩固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成果,进一步落实“控辍保学”工作任务并形成长效机制,特制定“疫情期间”喀左县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切实促进教育公平,切实提高人口素质。

二、目标任务

依法保证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以学困生、贫困生、问题生为控辍重点,全面提升贫困人口受教育水平。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义务教育线上教学学习率达到100%。

三、联动举措

(一)提高站位再认识

在疫情防控居家上网课的特殊时期,县教育局高度重视,要求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研判形势,改进工作方式,采取更加灵活、有针对性的举措,建立健全疫情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影响分析及应对机制,实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周报制,同时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易辍学学生台账,明确具体责任人,持续巩固控辍保学成果。

(二)夯实“五长”责任再发力

按照“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严格落实“五长”责任制等十项制度,建立健全联控联保、动态监测、行政督导工作机制,在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夯实控辍保学责任。

一是紧密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全员摸排,准确了解掌握义务教育阶段每名贫困学生网课期间的动向,是否能有条件上网课,及时更新义务教育有保障认定相关信息,全面精准统计贫困学生尤其是未参加线上教育教学学生名册,仔细摸清原因,并对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线上教育学生通过电话、信息、学习任务单等多种形式予以学习指导,有效确保每位贫困学生延迟开学期间“不失学”。

二是充分利用网课学习时间,将送教上门学生纳入“停课不停学”教育教学计划,加强沟通,及时了解送教上门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的生活和学习需求,采取多种措施予以帮扶,确保线上教学一个都不少。

三是要求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正式开学前密切关注本校有辍学倾向的易辍学学生,加大与学生户籍所在镇、村政府及家长电话、网络联系,共同做好学生思想稳控工作,确保正式开学后按时到校上课。

四是组织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极主动对接辖区社区、村镇政府,及时上交疫情防控暨停课不停学期间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及早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确保控辍保学“五长”责任全面夯实到位。

(三)数据比对再精准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如实做好数据统计工作,认真对照学籍管理系统,做好控辍保学月报,做实控辍保学数据比对与核查,确保控辍保学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政策宣传再强化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加强宣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借助线上教育教学平台,并充分利用微信、钉钉等网络平台和以致家长一封信的形式,及时向学生、家长宣传推送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政策和教育资助政策,加强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和控辍保学政策的宣传和普及,增强全社会对控辍保学的认识和理解,营造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失学辍学现象。

 

喀左县教育局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喀左县控辍保学十项制度

喀左县控辍保学十项制度

 

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关键,在于夯实各级责任,形成工作合力。要严格制定规章,发挥制度保障作用,确保控辍保学工作成效。

(一)月报季评制。控辍保学工作情况实行月报制,主要内容为控辍保学体系建立和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建立情况,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制度落实情况,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台帐建立情况,计划脱贫退出户无辍学学生达标情况。学校继续执行每月25日前向县教育局报送月报表和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情况。

(二)“五长”责任制。建立镇长、村长、校长、家长、师长等“五长”控辍保学责任制,明确每一个岗位的控辍保学责任,一级抓一级,一棒接一棒,层层抓落实,生生抓到位。各乡镇、各学校要建立控辍保学责任体系,细化人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做好易辍生访谈和辍学生劝返工作,针对每一位易辍/辍学学生,确定好控辍或劝返责任人,制定劝返、关爱和帮扶计划,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三)台账销号制。各镇、校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逐一摸清情况,对已经出现辍学学生的乡镇、学校、班级和个人建立台账,实行销号制度。要查找原因,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尽快返校,并且保证不再出现新增辍学学生。

(四)辍学报告制。各乡镇、学校要加强学生管理,随时掌握学生在校情况,对于48小时不明原因未到校又未履行正常请假手续的学生,一经发现学生辍学倾向,应当立即向学生所在地乡镇政府和县教育局报告备案。

      (五)责任督学制。县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要把控辍保学作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重要内容,各中小学校责任督学要随时掌握学校控辍保学情况。学校报告辍学情况时,责任督学要同时签字。

      (六)专项督导制。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联合教育局相关股室和乡镇政府每年组织2次(春/秋)控辍保学专项督导,要将控辍保学纳入县域优质均衡发展和教育百强县创建等督导评估体系,实行一票否决。

      (七)结对帮扶制。建立帮扶制度,把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重点是贫困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安排给包抓党员干部、校长、教师,进行结对帮扶,详细了解学生和家长的思想动向及家庭状况,帮助他们解决思想、经济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对有辍学苗头的学生及早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发现辍学动向,严防学生因贫失学,从源头上杜绝辍学发生。

    (八)家访登记制。要发挥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的作用,开展“大家访”活动,通过谈心、单独辅导、电访、微访等多种形式对贫困家庭学生、留守儿童、残疾学生、学困生等学生群体开展心理激励和学业帮扶,帮助其树立学习信心,避免因丧失学习动力而辍学。

    (九)群众监督制。县教育局公布控辍保学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对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监督举报,确保不遗漏任何一位辍学学生,实现全覆盖。

(十)建立台账制度。贫困家庭学生要建立学生信息台账,制定建立和管理台账的具体办法,防止和解决疏漏的相关措施,自查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整改计划等。在保护学生隐私的情况下,在一定范围公开、公示,帮扶情况、劝返情况要及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