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左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3-02-24 信息来源: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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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喀左县司法局是政府工作部门,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下设政治处、办公室、法治宣传教育股、基层工作管理股、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法律援助中心、行政复议应诉股、行政执法监督股、行政审批股、县委法治建设委员会秘书股以及公证处共11个股室、处、中心、大队。下辖22个基层司法所,监管喀左县中心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通政、正明、晟齐、思达、邦合等五个律师事务所。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司法行政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制定全县普法规划和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级各行业、县属各部门及乡镇(街道)的法治宣传工作。

(三)负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实施,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工作、公证工作以及司法鉴定工作。

(四)负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导、监督、管理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六)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

(七)负责对全县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协调指导。

(八)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对外宣传和交流工作。

(九)承担县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具体工作,协调督促相关方面落实县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十)负责行政复议应诉、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清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喀左县司法局各股室工作职责

一、政治处工作职责

负责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工资、保险、老干部等工作。

二、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印信、机要、档案、信访、保卫、财会、文字综合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后勤保障、接待服务、综合协调等工作。

三、法治宣传教育股工作职责

负责全县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普及工作;拟定全县普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制定年度法治宣传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全县普法工作者、法治宣传队伍、阵地建设和骨干培训等工作。

四、基层工作管理股工作职责

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制定全县基层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设立、撤并、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执业证年检注册等工作审核;组织全县司法所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

五、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工作职责

负责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事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管理安置帮教工作。

六、行政复议应诉股工作职责

行政复议、应诉;民事案件出庭应诉;政府法律顾问;

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审查、清理;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备案。

七、行政执法监督股工作职责

监督检查全县行政执法工作。行政执法证、监督证的录入、审核、发放,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八、县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工作职责

承担县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具体工作,协调督促相关方面落实县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

九、行政审批股工作职责

负责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由司法局承担的涉及律师、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公证法律援助等行政审批事项的咨询、收件、受理、初审、审批工作,配合营商局完成“一网通办”相关工作任务。

十、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职责

接待来访人员,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指定,指派法律服务机构的法律援助人员、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符合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负责对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对工作站人员进行培训;负责法律援助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

十一、公证处工作职责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依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出具公证文书;调解公证事项纠纷,提出公证建议;代办与公证相关的法律手续;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对象提供公证法律援助。

办公地址:喀左县利州街道昌盛街38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2:00  下午13:30至17:30
        负责人:宋志东

联系电话:4822231



(责任编辑:杨清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