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县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实施项目批复方案 喀乡振领发〔2022〕5号
发布日期:2022-02-28 信息来源: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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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区党工委、办事处,县直相关单位:

经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对2022年县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实施计划批复如下。

一、经审批的衔接资金项目,一律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调整或改变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地点和实施单位;确因客观原因需调整,须按原批复程序上报批准;经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是项目检查验收的依据,请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

二、实施单位须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分管领导,安排具体负责人监督管理,作好现场监管记录,作为验收的主要依据。项目竣工后,实施单位进行自查验收、总结,档案资料归档整理后提交县级验收。

三、严格按照《喀左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喀政办发〔2021〕40号)、《辽宁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辽委办发〔2021〕10 号)和《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以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安排的通知》(辽乡振发〔2022〕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组织项目实施,规范项目管理,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严格实行专户管理、项目管理,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和贪污项目资金。项目实施单位要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会计凭证和相关资料要单独装订、完善保存,并自觉接受监察、审计、财政、乡村振兴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审计和检查。

四、严格执行《辽宁省扶贫办 辽宁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扶贫办发〔2018〕48号)、《喀左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喀政办发〔2021〕40号)、《辽宁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辽委办发〔2021〕10 号)和《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以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安排的通知》(辽乡振发〔2022〕8号)文件的项目资金公告公示规定,按照真实、及时、公开的原则,分级分阶段通过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项目区公示墙(公示牌)等对项目批复、资金使用、项目农户受益等信息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资料规范入档。

五、项目责任单位应及时将项目信息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备案。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及时将项目实施、项目检查、项目验收、资金支付等信息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作为项目管理和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和依据。

附件:喀左县2022年县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实施批复清单

 

                       喀左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

                               2022年2月28日


喀左县2022年县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实施批复清单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级别(县、乡、村)项目类型项目规模所在乡镇责任人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建设任务项目投资(万元)预计收益(万元)绩效目标带贫减贫机制项目带动情况备注
总计申请资金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其他资金
中央省级市级县级户数人数
1教育零负担教育6000人喀左县各乡镇喀左县乡村振兴局2022.32022.11对建档立卡子女学生入学进行教育补贴730


730

对建档立卡子女学生入学进行教育补贴对建档立卡子女学生入学进行教育补贴60006000
2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
喀左县各乡镇喀左县乡村振兴局2022.32022.11为各乡镇基础设施不完善的巷道等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补助100


100

为各乡镇基础设施不完善的巷道等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补助为各乡镇基础设施不完善的巷道等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补助


3农村环境整治基础设施
喀左县各乡镇喀左县乡村振兴局2022.32022.11为农村基础设施(含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公共服务等项目提供资金支持827


827

为农村基础设施(含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公共服务等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为农村基础设施(含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公共服务等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4危房改造危房改造60户喀左县各乡镇喀左县乡村振兴局2022.32022.11巩固三保障成果,为农村危房改造等农房改造进行补贴160


160

巩固三保障成果,为农村危房改造等农房改造进行补贴巩固三保障成果,为农村危房改造等农房改造进行补贴60150
5监测对象保险金融873户2056人喀左县各乡镇喀左县乡村振兴局2022.32022.11对全县脱贫不稳定的监测户进行风险投保,巩固脱贫成果。102


102

对全县脱贫不稳定的监测户进行风险投保,巩固脱贫成果。对全县脱贫不稳定的监测户进行风险投保,巩固脱贫成果。8732056
6防贫保险金融12636户31915人喀左县各乡镇喀左县乡村振兴局2022.32022.11对全县建档立卡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困难户个人及家庭进行保险补贴,巩固脱贫成果。169


169

对全县建档立卡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困难户个人及家庭进行保险补贴,巩固脱贫成果。对全县建档立卡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困难户个人及家庭进行保险补贴,巩固脱贫成果。1263631915
7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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