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区党工委、办事处,县直相关单位:
经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对2022年县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实施计划批复如下。
一、经审批的衔接资金项目,一律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调整或改变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地点和实施单位;确因客观原因需调整,须按原批复程序上报批准;经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是项目检查验收的依据,请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
二、实施单位须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分管领导,安排具体负责人监督管理,作好现场监管记录,作为验收的主要依据。项目竣工后,实施单位进行自查验收、总结,档案资料归档整理后提交县级验收。
三、严格按照《喀左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喀政办发〔2021〕40号)、《辽宁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辽委办发〔2021〕10 号)和《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以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安排的通知》(辽乡振发〔2022〕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组织项目实施,规范项目管理,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严格实行专户管理、项目管理,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和贪污项目资金。项目实施单位要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会计凭证和相关资料要单独装订、完善保存,并自觉接受监察、审计、财政、乡村振兴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审计和检查。
四、严格执行《辽宁省扶贫办 辽宁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扶贫办发〔2018〕48号)、《喀左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喀政办发〔2021〕40号)、《辽宁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辽委办发〔2021〕10 号)和《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以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安排的通知》(辽乡振发〔2022〕8号)文件的项目资金公告公示规定,按照真实、及时、公开的原则,分级分阶段通过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项目区公示墙(公示牌)等对项目批复、资金使用、项目农户受益等信息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资料规范入档。
五、项目责任单位应及时将项目信息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备案。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及时将项目实施、项目检查、项目验收、资金支付等信息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作为项目管理和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和依据。
附件:喀左县2022年县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实施批复清单
喀左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
2022年2月28日
| 喀左县2022年县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实施批复清单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级别(县、乡、村) | 项目类型 | 项目规模 | 所在乡镇 | 责任人 | 开工时间 | 竣工时间 | 建设任务 | 项目投资(万元) | 预计收益(万元) | 绩效目标 | 带贫减贫机制 | 项目带动情况 | 备注 | ||||||
| 总计申请资金 | 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 | 其他资金 | |||||||||||||||||||
| 中央 | 省级 | 市级 | 县级 | 户数 | 人数 | ||||||||||||||||
| 1 | 教育零负担 | 县 | 教育 | 6000人 | 喀左县各乡镇 | 喀左县乡村振兴局 | 2022.3 | 2022.11 | 对建档立卡子女学生入学进行教育补贴 | 730 | 730 | 对建档立卡子女学生入学进行教育补贴 | 对建档立卡子女学生入学进行教育补贴 | 6000 | 6000 | ||||||
| 2 | 基础设施建设 | 县 | 基础设施 | 喀左县各乡镇 | 喀左县乡村振兴局 | 2022.3 | 2022.11 | 为各乡镇基础设施不完善的巷道等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补助 | 100 | 100 | 为各乡镇基础设施不完善的巷道等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补助 | 为各乡镇基础设施不完善的巷道等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补助 | |||||||||
| 3 | 农村环境整治 | 县 | 基础设施 | 喀左县各乡镇 | 喀左县乡村振兴局 | 2022.3 | 2022.11 | 为农村基础设施(含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公共服务等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 827 | 827 | 为农村基础设施(含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公共服务等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 为农村基础设施(含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公共服务等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 |||||||||
| 4 | 危房改造 | 县 | 危房改造 | 60户 | 喀左县各乡镇 | 喀左县乡村振兴局 | 2022.3 | 2022.11 | 巩固三保障成果,为农村危房改造等农房改造进行补贴 | 160 | 160 | 巩固三保障成果,为农村危房改造等农房改造进行补贴 | 巩固三保障成果,为农村危房改造等农房改造进行补贴 | 60 | 150 | ||||||
| 5 | 监测对象保险 | 县 | 金融 | 873户2056人 | 喀左县各乡镇 | 喀左县乡村振兴局 | 2022.3 | 2022.11 | 对全县脱贫不稳定的监测户进行风险投保,巩固脱贫成果。 | 102 | 102 | 对全县脱贫不稳定的监测户进行风险投保,巩固脱贫成果。 | 对全县脱贫不稳定的监测户进行风险投保,巩固脱贫成果。 | 873 | 2056 | ||||||
| 6 | 防贫保险 | 县 | 金融 | 12636户31915人 | 喀左县各乡镇 | 喀左县乡村振兴局 | 2022.3 | 2022.11 | 对全县建档立卡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困难户个人及家庭进行保险补贴,巩固脱贫成果。 | 169 | 169 | 对全县建档立卡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困难户个人及家庭进行保险补贴,巩固脱贫成果。 | 对全县建档立卡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困难户个人及家庭进行保险补贴,巩固脱贫成果。 | 12636 | 31915 | ||||||
| 7 | 合计 | 208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