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全面展开
发布日期:2022-02-21 信息来源:喀左县报 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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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伊始,万物复苏,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伴随着春天的脚步全面开启。
今年的医疗保险缴费期为1月1日至3月31日。在缴费期内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为1月1日至12月31日,缴费标准为320元/每人。

居民办理医疗保险手续
据县医疗保障局负责人介绍,今年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更加普惠,保障水平有所提高,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六万元提高至十万元,普通门诊(村卫生室层级)不设起付线,最高支付限额由40元/每年提高至50元/每年,支付比例为100%;普通门诊(乡镇卫生院以上层级),不设起付线,最高支付限额有410元/每年提高至430元/每年,支付比例由50%提高至60%。城乡居民首次参保人员持户口本、身份证(外地人员居住证)到所在乡镇街区登记,由乡镇街区统一到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办理,信息核定后方可缴费。新生儿在出生三个月内,由其监护人持新生儿户口簿到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办理,信息核定后方可缴费。缴费方式比往年更加便捷,税务部门为参保缴费人员提供“实体、网上、掌上、自助”多元化缴费渠道,缴费人可以通过“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辽宁移动办税APP、“辽事通”APP、支付宝——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建设银行手机银行和朝阳银行手机银行缴纳医疗保险费。

县第四医院严格执行防疫措施
另外,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国家对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的医保帮扶对象和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范围外的档内脱贫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给予全额资助。县医疗保障局咨询电话:0421—5252804 (陈学军)
(责任编辑:舒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