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管局开展禁止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工作
发布日期:2022-01-25 信息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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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及销售烟花爆竹的通告》和《全县禁止燃放及销售烟花爆竹工作会议》精神,近日,喀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监管,落实禁止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站在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高度,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禁止燃放及销售烟花爆竹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学习领会市政府《关于禁止燃放及销售烟花爆竹的通告》精神,并及时将通告转发系统,要求相关股所加强市场监管。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基层所结合辖区情况制定禁售烟花爆竹具体工作措施,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周到部署,落实到位。 二是严格市场准入。根据市政府《关于禁止燃放及销售烟花爆竹的通告》精神,在《通告》时限内,对从事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的企业停止核发营业执照。 三是加大检查力度。突出春节、假日、庆典等活动,加强烟花爆竹销售环节管理,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和基层市场所的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 四是加强协作配合。积极参加禁止燃放及销售烟花爆竹部门牵头的部门协调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公安、应急、乡镇街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推动禁止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工作。(赵晓璐) (责任编辑:杨清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