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13:部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不合规。一些地区环评审批部门未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规定公开受理公示时间、拟审批公示内容和审批公示内容等相关信息。
二、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公开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三、整改措施
(一)县级审批的建设项目,在“中国喀左”门户网站及时对审批信息进行公开。
(二)待朝阳市政务服务网开通建设项目环境审批信息公开模块后,按“项目受理公示”“拟审批项目公示”和“已批准项目公示”进行分类公示,规范信息公开的形式、内容、要求。
(三)规范全县行政许可工作,要明确事项清单、审批程序、加强监管等事项,对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地点、形式、内容、时限等事项进一步进行规范。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针对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情况,朝阳喀左开发区审批部门和喀左县行政审批局一直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前和作出审批决定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时,在喀左县政务服务网信息公开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模块进行公示(网址: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category/index.do?search.categoryCode=hbsp)。
规范全县行政许可工作,明确事项清单、审批程序、加强监管等事项,对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地点、形式、内容、时限等事项进一步进行了规范。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喀左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受理部门:喀左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21-4865021
邮寄地址: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喀左分局
喀左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