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左县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十四)整改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1-12-24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喀左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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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14:环评审批与环境监管脱节。2016年以来,朝阳市及所属7个县(市)区、7个省级经济开发区相继成立行政审批机构,承担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职能,由于与生态环境等监管部门未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推送环评审批信息不及时,推送信息缺少环评报告书等基础性资料,影响了日常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整改目标

完善工作机制,审批与监管实现联动

三、整改措施

(一)朝阳喀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营商局要与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喀左分局建立“受理公示-审批公告全程联动”和“电子与纸制双移送”审批与监管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和数据共享,通过线上线下及时推送审批信息。在建设项目环评受理公示和审批公告信息公开过程中,分别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版和最终版,在“已批准项目公告”信息中增加报告书(表)最终版内容。

(二)朝阳喀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营商局在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版和最终版信息时,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喀左分局要安排专人及时跟踪。同时朝阳喀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营商局定期将报告书(表)纸质报批版和审批文件移送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喀左分局。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朝阳喀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营商局要与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喀左分局建立“受理公示-审批公告全程联动”和“电子与纸制双移送”审批与监管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和数据共享,通过线上线下及时推送审批信息。在建设项目环评受理公示和审批公告信息公开过程中,分别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版和最终版,在“已批准项目公告”信息中增加报告书(表)最终版内容。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喀左分局及时将审批部门移送的审批项目纳入到日常污染源监管数据库,实施“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完善审批与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喀左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受理部门:喀左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21-4865021

邮寄地址: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喀左分局



喀左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