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左县人大常委会部门预算公开(2022年)
发布日期:2021-12-31 信息来源: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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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左县人大常委会部门预算公开(2022年)

 

第一部分   喀左县人大常委会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喀左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喀左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喀左县人大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起草修改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草案);本行政区内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二)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三)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四)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个别任免;在县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局长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职务;决定撤销由县人大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五)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喀左县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单位:喀左县人大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人大机关内设机构8个:人大办公室、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农村经济和城乡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中心,为人大办公室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喀左县人大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喀左县人大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关于喀左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喀左县人大常委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喀左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预算收入全部为财政拨款467.96万元,本年收入合计467.96万元,较上年增加21.41万元。另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总计467.96万元;喀左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预算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8.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87万元。本年支出合计467.96万元,较上年增加21.41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人员的增加和增资。

二、关于2022年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喀左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运行经费为28.3万元,其中:办公费9.8万元、印刷费1.3万元、邮电费0.03万元、差旅费16.2万元、会议费0.97万元。

三、关于2022年政府采购项目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中,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项目。

四、关于喀左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2年喀左县人大常委会“三公”经费预算数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喀左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预算数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

五、喀左县人大常委会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喀左县人大常委会共有车辆1台,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拟新车辆0台,购置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2年喀左县人大常委会应编制绩效目标项目4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4个,涉及资金75.6万元,编制绩效目标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机关服务:指为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5)、人大会议:指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6)、人大立法:指人大立法方面的支出。

7)、人大监督:指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

8)、代表履职能力提升:指人大为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9)、代表工作:指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10)、人大信访工作:指人大处理来信来访工作的支出。

11)、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其他人大事务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1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