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某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用农产品案
发布日期:2021-11-30 信息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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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11日,喀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本局委托某检验公司出具的两份检验报告。报告分别显示喀左县某市场摊主袁某某经营的普通鸡蛋:甲硝唑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笨鸡蛋;金刚烷胺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560号《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经领导批准后于2021年8月11日进行立案调查。

经初步调查,当事人涉嫌构成犯罪,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将此案移交喀左县公安局。



喀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30日



(责任编辑:杨清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