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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电子监控设备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30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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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创建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喀左县道路交通管理的实际情况,喀左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启用相关电子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现公告如下:

一、启用区间测速设备3处,对机动车超速行驶进行抓拍,具体位置如下:

1、龙南线2公里580米至龙南线8公里900米(双向区间测速,限速70KM/H)。

2、凌兴线46公里730米至凌兴线51公里950米(双向区间测速,限速60KM/H)。

3、凌兴线31公里800米至凌兴线44公里250米(双向区间测速,限速60KM/H)。

二、启用固定点位测速设备1处,对机动车超速行驶进行抓拍,具体位置如下:

1、公建线2公里100米(双向固定测速,限速60KM/H)。

三、公示时间: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8日。

四、启用时间:2021年12月9日。

电子监控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将被录入到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作为违法处罚的依据。望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共同维护喀左县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公告。              

 

喀左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