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政办发〔2021〕44号
喀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喀左县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县(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喀左县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喀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8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喀左县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辽宁省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坚持综合利用与农业生产相结合,在满足种植业和畜牧业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秸秆处理多元循环利用,围绕“两主三辅一培育”(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基料化、收储运体系)工作措施,解决秸秆废弃和焚烧带来的资源浪费与环境污染问题。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积极参与的长效机制,完善责任机制,细化分解任务,明确监管主体,在全县建立较完善的秸秆还田、收集、储存、运输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绿色生态环境发展,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发展、可持续运行的综合利用格局。
  (二)基本原则
  1.农用优先、多元利用。坚持秸秆综合利用与农业生产相结合,在满足种植业和畜牧业需求的基础上,抓好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等领域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的示范推广,合理引导秸秆基料化、原料化等其他综合利用方式,推动秸秆处理利用向多元循环的方向发展。
  2.典型示范、整体推进。优先支持秸秆资源量大、禁烧任务重和综合利用潜力大的区域,实行“整村推进”。通过组织实施重点项目建设、推广实用技术、总结典型模式,打造示范样板,构建政策、工作、技术三大措施互相配套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切实推动秸秆全域、全量利用,实现整体突破。
  3.市场导向、政策扶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积极参与的长效机制。加大政策创设力度,完善秸秆收储运、加工利用等配套政策,通过政府引导扶持,调动全社会参与积极性,打通利益链,形成产业链,实现多方共赢。

  二、目标任务
  按照《辽宁省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喀左县实际,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一步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秸秆饲料化及能源化利用工作,使喀左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农业生态环境和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探索建立秸秆综合利用补偿机制;秸秆直接还田和过腹还田水平显著提升,耕地质量有所提升;培育一批专业从事秸秆收储运的经营主体和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逐渐形成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县域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和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的秸秆资源台账。
  三、技术路径
  (一)秸秆肥料化利用
  在全县推广秸秆微生物反应堆技术,提高耕地质量。
  (二)秸秆饲料化利用
  推广秸秆膨化发酵技术。秸秆膨化机的工作原理是利用变径、变距螺杆来挤压秸秆,在高温高压蒸汽作用下,使秸秆纤维素结晶度提高,聚合度下降,半纤维素部分降解,木质素软化,横向连结强度下降,当充满压力蒸汽的物料从出料口压盘间隙排出时骤然减压,秸秆纤维急剧膨胀,产生“爆破”效果,可部分剥离木素,形成蓬松、多孔隙的细小纤维。膨化过程产生的高温、高压,具有对物料消毒、杀菌、熟化、软化的质变效应,再经过生物发酵处理,把秸秆转化成适口性好、消化率高的绿色生态膨化生物饲料。
  (三)秸秆能源化利用
  推广秸秆打捆直燃锅炉。秸秆燃料在烘干区烘干后被后续的燃料推送到主燃区,在鼓引风配合下燃烧,未燃尽燃料掉入炉坑继续燃烧,高温烟气经八字烟道进入第三回程烟管换热后进入布袋除尘器,烟气经过过滤后由引风机经烟囱排出。
  (四)秸秆收储运体系
  1.秸秆收储运体系主要有以下三种模式:
  模式一:秸秆散放地头→小方捆打捆机人工喂入固定打捆→农用车运输小方捆至存储站→饲养农户。
  使用工具:农用运输车、小方捆打捆机、大方捆打捆机、叉车、平板拖车。
  模式二:在田间小方捆捡拾打捆→人工搬运→小方捆运输→运输至存储站→饲养农户。
  使用工具:小方捆打捆机、大方捆打捆机、农用运输车。
  2.秸秆收、储、运、利用运行模式。喀左县秸秆储运体系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实现就近收集粉碎、压(缩)块、集中储运,建立村—乡—县三级运营体系,在实际生产中按照“划片收储、集中转运、规模利用”的原则,带动全县喂饲粗饲料规范化储备,确保养殖业粗饲料安全。

  四、建设任务和资金使用
  喀左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围绕秸秆的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以及收储运体系建设,突出喀左县区域特点,围绕喀左县农业产业发展实施秸秆综合利用相关项目,打造秸秆综合利用区域亮点。
  (一)秸秆肥料化利用
  1.建设任务。推广秸秆还田4000亩、秸秆微生物反应堆技术500亩。
  2.建设地点。水泉、六官营子、大营子、甘招等乡镇。
  3.补贴标准。推广秸秆还田,每亩地补贴30元;秸秆微生物反应堆技术,按照每亩320元补贴菌剂。
  4.补贴金额。总补助资金28万元。
  5.补贴对象。菌种企业、农业推广机构。
  6.补贴方式。菌种,按还田数量补贴。

  (二)秸秆饲料化利用
  1.建设任务。示范秸秆饲料膨化技术,建设4套饲料膨化打包设备。
  2.建设地点。喀左县境内规模化养殖场。
  3.补贴标准。秸秆揉碎发酵技术,秸秆膨化机每台补贴18.5万元。
  4.补贴金额。总补助资金74万元。
  5.补贴对象。国有养殖企业。
  6.补贴方式。先建后补,验后补贴。

  (三)秸秆能源化利用
  结合农村环境治理,大力推广秸秆打捆直燃技术应用,引导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粮食烘干等经营场所将燃煤锅炉改造为秸秆打捆直燃锅炉。
  秸秆打捆直燃锅炉。北方农村户用清洁取暖模式,在县域内行政村择优推广北方户用取暖模式(户为单位,包括小型秸秆生物质燃料炉灶一体化设备、壁挂式热水空调及管件)。
  1.建设任务。秸秆直燃锅炉和生物质锅炉3套;户用生物质节能炉、水暖空调及配件、土暖气、架空炕建设300户。
  2.建设地点。秸秆直燃锅炉和生物质锅炉建设地点:卧虎沟乡、兴隆庄镇、禾源集团;户用生物质节能:水泉镇、十二德堡镇等人居环境建设重点村。
  3.补贴标准。秸秆直燃锅炉和生物质锅炉建设补贴标准22万元/台;户用生物质节能补贴标准2300元/台套。
  4.补贴金额。秸秆直燃锅炉和生物质锅炉建设补贴66万元;户用生物质节能补贴69万元。
  5.补贴对象。中标建设单位。
  6.补贴方式。先建后补,验后补贴。

  (四)秸秆收储运体系
  加快培育玉米秸秆收储运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玉米秸秆规模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建设秸秆储存规范化场所,配备秸秆收储运专业化装备,逐步形成商品化秸秆收储和供应能力,促进秸秆后续利用。
  1.建设任务。建设4处规范的秸秆收、储、运综合运营中心。每处占地5亩左右,建设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仓库1座,秸秆收贮能力1000吨/年以上,并配备秸秆打捆机、运转车辆、晾晒场、消防等设施。
  2.建设地点。分县域东、南、西、北四片,在核心乡镇兴隆庄、白塔子、老爷庙、官大海建设收贮中心。
  3.补贴标准。国有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建收贮中心,按毎个63万元补贴、其它按秸秆收贮量每吨40元进行补贴。
  4.补贴金额。总补助资金252万元。
  5.补贴对象。秸秆收贮中心企业。
  6.补贴方式。先建后补,验后补贴。

  (五)资金拨付
  喀左县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通过成立联合验收组全面验收,经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对项目承担主体进行发放补助资金,并保证项目补助资金落实到位。 

   重点县资金主要实施内容及资金使用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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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实施时限:2021年9月—2022年6月
  1.前期工作。2021年9月1日—2021年10月15日。
  2.项目实施阶段。2021年10月16日—2022年4月30日。
        3.验收工作。2022年5月—2022年6月,进行项目验收工作。
  六、保障措施
  1.组织领导。喀左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以代县长张秀伟为组长的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检查验收。
  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秀伟 县人民政府代县长
  副组长:梁  锴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宋良军 县农村经济局局长
      王丹波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世春 县农村经济局副局长
       邹存良 县审计局副局长
      赵金瑞 县农村能源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宋良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力配合、积极推进,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技术支撑。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新方法的引进推广,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导工作,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应用机制,组建技术支撑队伍,加大技术培训和推广力度。积极扶持引导基层服务组织的发展,加快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因地制宜选择试点村,在试点村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积极探索发展保护性耕作、保护地现代生态农业项目及产业,建立循环农业发展体系。
  3.宣传引导。强化宣传意识、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解读政策内容,引起社会关注,调动农民积极性。切实加强信息报送,确保信息上得来、报得出,努力做到对上有信息、对外有声音,为项目的实施和规模的扩大创造良好的氛围。建立工作台账,对项目实施进度每周一登记。
  4.落实主体。项目遴选采取自主申报、专家审核、结果公示的程序。县域内从事秸秆综合利用的相关企业根据在喀左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azuo.gov.cn/)公布的实施方案要求,在一定期限内自主申报并提交编制的申报材料;项目领导小组根据省、市实施方案要求,成立5人以上的项目遴选专家组,项目遴选专家组结合项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等情况,通过审查申报材料,听取企业陈述、专家质询、企业答辩程序,对申报承担主体进行总体评价打分;遴选结果经项目领导小组审核研究同意后,按程序对补助对象、补助资金等信息在喀左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azuo.gov.cn/)进行公示7日后进行备案。
  5.强化监管。领导小组要定期调度项目进展情况,及时了解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整改,并加强项目工作指导,切实搞好技术服务,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的考核制度,加强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与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安排挂钩。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动态跟踪检查机制。
财政、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强化资金监督与管理,优化财政资金使用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得擅自调剂和挪用,对骗取和套取、挤占挪用补助资金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接受上级审计、财政、农业部门对喀左县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6.考核验收。喀左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达不到建设标准或在项目实施中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资格,并对项目承担单位予以追责。同时制定《喀左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考核办法》,对各乡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开展常态化监督管理,形成有利于秸秆综合利用的激励约束机制。
  喀左县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完成后,为了确保项目建设验收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保证项目建设符合标准要求,首先由项目承担主体进行自验,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后,向项目领导小组申请进行项目验收,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领导小组委托联合检查组及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承担主体进行阶段验收,验收完成出具审计报告,下拨资金。秸秆综合利用办公室要全面总结工作,迎接省市验收。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喀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