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喀左经济开发区静脉产业园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已完毕、已回复)
发布日期:2021-10-13 信息来源:喀左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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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朝阳喀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朝阳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朝阳喀左经济开发区静脉产业园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现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如下:
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朝阳喀左经济开发区静脉产业园总体规划
规划区位置:朝阳市喀左县朝阳喀左经济开发区西部
规划范围:南至重工路、北至金美路、西至鑫宁街、东至金美稼、通美晶体西侧现状围墙。静脉产业园总用地面积20.9公顷。
规划期限:2021-2035年。
园区性质:喀左县领先的生态型静脉产业示范园、再生资源产学研综合基地。
发展目标:重点打造集生产、研发、改善环境、环境宣传等多位一体的静脉产业园。通过经济发展、科技研发、资源循环与利用和园区管理四个角度的发展,实现园区发展与周边产业相协调的资源再生等环境服务业、构建支撑静脉产业发展的信息交易平台,同时形成环境教育和环境科学技术研发的基地。
主导产业:规划园区以开发区现有企业为依托,围绕其产生的危废、固废,发展以危废、固废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再利用为主的静脉产业。
二、相关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朝阳喀左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高英贺
联系电话:15142298715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朝阳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昕芳
联系电话:15642576566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现场踏勘、向公众公告相关信息、编制报告、调查公众意见、反馈意见处理情况、报告报送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规划概况、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规划环境影响分析、区域环境承载力分析、规划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公众参与、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方案、规划环评总结论的内容。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如果是园区内及周边居民,或者在开发区工作,欢迎您针对园区环境现状、区域开发过程中环境保护等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1、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机构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2、在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前,规划实施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将通过适当方式,向提出意见的公众反馈意见处理情况。
3、规划实施单位将认真考虑公众意见,并在报送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六、其他
本次网络公示及征求意见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朝阳喀左经济开发区静脉产业园总体规划
规划区位置:朝阳市喀左县朝阳喀左经济开发区西部
规划范围:南至重工路、北至金美路、西至鑫宁街、东至金美稼、通美晶体西侧现状围墙。静脉产业园总用地面积20.9公顷。
规划期限:2021-2035年。
园区性质:喀左县领先的生态型静脉产业示范园、再生资源产学研综合基地。
发展目标:重点打造集生产、研发、改善环境、环境宣传等多位一体的静脉产业园。通过经济发展、科技研发、资源循环与利用和园区管理四个角度的发展,实现园区发展与周边产业相协调的资源再生等环境服务业、构建支撑静脉产业发展的信息交易平台,同时形成环境教育和环境科学技术研发的基地。
主导产业:规划园区以开发区现有企业为依托,围绕其产生的危废、固废,发展以危废、固废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再利用为主的静脉产业。
二、相关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朝阳喀左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高英贺
联系电话:15142298715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朝阳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昕芳
联系电话:15642576566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现场踏勘、向公众公告相关信息、编制报告、调查公众意见、反馈意见处理情况、报告报送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规划概况、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规划环境影响分析、区域环境承载力分析、规划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公众参与、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方案、规划环评总结论的内容。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如果是园区内及周边居民,或者在开发区工作,欢迎您针对园区环境现状、区域开发过程中环境保护等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1、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机构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2、在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前,规划实施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将通过适当方式,向提出意见的公众反馈意见处理情况。
3、规划实施单位将认真考虑公众意见,并在报送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六、其他
本次网络公示及征求意见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截止到2021年10月26日,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和征求意见。
(责任编辑:杨清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