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左县2020年危改户认定程序
发布日期:2020-04-22 信息来源:喀左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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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左县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户认定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的审核、审批程序,实行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以贫困户自愿为基础,按照房屋鉴定、村评议、乡镇审核、县审批等程序确定补助对象。

(一)农户自愿申请。经调查组入户调查,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贫困户,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农村危房改造申请表》(附件3),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扶贫手册、农村低保证、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证、残疾证、住房等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村民评议。村民委员会对收到的农村危房改造申请,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初拟对象,并在村公告栏公示。评议公示后,对符合条件的,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上报乡镇政府、街区办事处;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和依据。

(三)乡镇、街区审核。各乡镇政府、街区办事处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要及时进行审查。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乡镇、街区签署意见上报县级危房改造办公室;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行政村,并说明原因。审查结果应在乡镇政府、街区办事处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四)县级审批。由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小组对乡镇、街区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复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准其享受危房改造补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