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2021-2025年,既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期,又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继续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期。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自觉把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起来,努力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共赢。尤其是进一步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倒逼作用,加快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高水平保护、在高水平保护中促进高质量发展。
2020年既是“十三五”收官之年,也是启动“十四五”的过渡之年,特别是十九大以来的生态环境机构改革,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整合了由其他部门移交的业务管理职能。国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要求构建由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等八项制度组成的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对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提出更高要求。正确把握我县“十三五”期间环保工作策略,认真分析、总结、认识并反思存在的问题、同时吸取成功的经验,以务实创新的态度和可操作性强的理念与模式来编制喀左县环境保护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谋划未来五年乃至更长一段时期我县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体现科技创新,继续开展重点领域科技攻关,为科学决策、环境管理、精准治污提供支撑,同时充分激发企业技术创新活力、带动生态环保产业创新发展、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明确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措施和重大治理工程,做到规划目标任务科学合理,切实增强规划的科学性、针对性、可行性和有效性,对于进一步明确喀左县生态环境工作未来五年的发展方向、战略布局及实施措施,显得尤为必要。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环境
第一节 “十三五”环保规划执行情况
“十三五”期间,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正确指导下,以及在林草、水利、农业、住建等县直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在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下,喀左县的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坚持“五位一体”基本要求,以生态文明、绿色发展和改革创新推进美丽喀左县建设。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环境内涵与标志性指标,以改革创新破解环保难题,下大力气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群众健康的大气、水、土壤等突出环境问题,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规划目标基本实现。到2020年末,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建立健全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日益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初步实现生态文明、环境优美、和谐宜居的城乡生态文明目标。
一、环境质量指标实现情况
(一)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
我县2019年水主要污染物氨氮、大气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三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较2015年累计削减54.24%、61.91%、30.34%,完成省政府“十三五”期间下达减排目标。
截止2019年全县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累积削减13.22%,未完成省政府下达削减14%的目标。但是,根据近年来城镇人口平均增长水平估算,2020年城镇人口预测约增长0.1万人,化学需氧量新增约为23吨,2020年我县安排畜禽养殖治理项目,预计可削减化学需氧量139.76吨,年度化学需氧排放总量控制在64354吨,与2019年排放量持平,可支撑完成“十三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省政府下达削减任务。
(二)大气环境质量
2019年城镇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良好)的天数为271天,PM2.5年均值为33微克 /立方米、PM10年均值为64微克 /立方米;2018年城镇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良好)的天数为341天,PM2.5年均值为35微克 /立方米、PM10年均值为72微克 /立方米;2016-2017年PM10监测指标均达到或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PM10年均值为70微克 /立方米的标准值。总体来说,“十三五”期间城镇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平均为82.1%,未完成空气质量达标率95%的规划指标;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和细颗粒物浓度均未超过朝阳市考核指标值上限。
(三)水环境质量
我县历年来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监测的各项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工业废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5%;中水回用率达到30%以上;县域大凌河干流,主要支流的各监测断面水质于2016-2019年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要求,但未达到“十三五”时期制定的大凌河干流、主要支流III类水质的目标。
(四)声环境质量
结合城镇发展规划,声环境功能区划,统计县城区域环境噪声100个监测点位监测值,计算出0类、1类、2类、3类、4a类功能区监测结果均值,均可达到相应的环境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标准,城区声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到100%。
结合喀左县“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声环境质量,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小于60 dB(A)的目标,依据2016-2019年喀左县环境质量公报及县城区域噪声监测报告,可知2016-2019年历年昼间监测结果平均值均高于60 dB(A),依据2018和2019年夜间监测数据可知,夜间监测结果平均值均低于60 dB(A)。
(五)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我县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利用率达到100%;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安全处理率可达100%,远超“十三五”时期固体废物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安全处理率达60%的目标。
(六)土壤环境质量
全县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化肥利用率提高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90%以上,高效低毒农药占比大于85%;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8%;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7%,全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十三五”期间全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新增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保障率达到100%。
(七)辐射安全状况
县域内从未发生辐射危害事件,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辐射安全现场检查工作,严格要求企事业单位制定和完善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管理制度,包括设置警示标志、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安全责任制以及做好安全防护与保卫工作等,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放射源丢失、被盗和泄露,辐射环境十分安全。
(八)生态建设状况
依据2017年林地资源库可知,我县现有森林规模为1245.38 平方千米,县域森林覆盖率达到55.79%,远超“十三五”时期制定的有关生态建设方面,森林覆盖率达到50%的目标。
(九)环境监管状况
2017年12月生态环境局采购及安装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终端设备,为移动执法平台的建立奠定了基础;2017年10月朝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资质认证复评审专家组对环境监测站开展现场考核和复评审,最终县环境监测站获得申报3类44个参数的检测能力,环境监测站通过提高业务水平,更好实现标准化建设而努力;同时水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大气、地表水及建立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体系均得到相应完善。
“十三五”期间,大力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全县未发生各类突发环境应急事件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危废和辐射安全可控,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喀左县的环境保护工作紧紧围绕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开展大气、水体、噪声、土壤、固废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依法进行环保执法检查监督,加强管理,增加投入,狠抓工业污染防治、源头管控及环境监测工作,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广泛深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强化实施环保目标责任制,加大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交办反馈问题整改力度,群众反映强烈的一批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城乡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我县环保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一)蓝天保卫战取得阶段性成果
优化工业布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资源利用效率高、能耗低、污染少的产业。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减少重污染天数,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实施治污降霾工程。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推进燃煤锅炉整治,我县建成区和工业园区内共淘汰10吨以下燃煤锅炉281台。 “十三五”期间,喀左县康泰热力有限公司于2019年投入20余万元对燃煤供热锅炉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修,于2020年投资3000万元对两台100吨锅炉实施除尘、脱硫和脱硝改造。辽宁红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投资160万元提标改造20吨锅炉除尘、脱硫设施一套,同时构建沉淀池、水箱及自控装置等附属配套设施。喀左恒基水泥制造有限公司与2019年投资891万元改造水泥磨工序新安装除尘器和熟料工序窑头窑尾除尘器升级技术。以上三家单位均安装了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并与市里实现联网监测。公营子泰然供暖有限公司于2019年投入40余万元对脱硫除尘设施进行改造。喀左县好旺供热有限公司投入50余万元对燃煤供热锅炉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改造。
杜绝扬尘污染。为确保市容市貌的整洁靓丽和道路清洁,最大限度地提高城市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县城管大队开展车辆带泥上路和扬尘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各类运输车辆20余辆,教育和整改不规范行为10余家,处罚8起,通过教育与整改,有力制止车辆带泥上路等违章现象,保证城区道路的洁净和畅通。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提高建筑工地管理水平,我县结合住建领域实际情况,督导施工单位规范堆放施工物料,对水泥、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设置围挡或者围墙,预防风蚀起尘。系统规范封闭施工、道路硬化、场地整洁,垃圾遮盖等环节,对施工项目按扬尘污染情况实施分级管理,有效抑制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改善空气质量。
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2016年受输入性重污染天气影响,全县大气环境质量持续下降,我县按照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实施Ⅲ级应急响应措施。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落实建议性和强制性措施,各限产、停产企业按《喀左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实施减排措施,重污染天气得到有效改善。
(二)碧水攻坚战取得实质性进展
加强大凌河流域县域内地表水污染治理,全面落实河长制、河库划定工作,全力做好河道治理、河湖“清四乱”工作,保护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监管好城区生活污水达标排放。“十三五”期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向大凌河流域乡镇倾斜,确保大凌河考核断面稳定达标,共同营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新喀左。
大力改善大凌河水环境质量。强化县域小城子断面、水泉断面、大凌河吉利玍断面和大凌河乌兰河硕断面水质监测和沿岸排水口监管,增加监测频次,时时掌握动态变化,及时提供详实数据,一事一议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河长制”,按段明确责任人,按日调度巡河情况,现场解决实际问题。
成立大凌河水体稳定达标包保责任部门,明确责任人和工作分工,加强对沿河11个排污口排查和监管,落实包保责任人,确保出水达标。加大喀左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南哨污水处理厂、喀左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水口的监管力度,保障我县水质实现稳定达标。
保障饮用水环境安全。2017年,生态环境局对喀左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喀左县一水源和喀左香磨水源)保护区实施规范化建设,完成水源地的勘界立标工作。设立交通警示牌4个,宣传牌5个,界标3个,界碑49个。在水源地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牌,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明水源地保护区内禁止开展的活动。
2018年,对喀左县饮用水水源进行专项检查,并配合水利部门、凌河保护部门,查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鱼塘;兴凌线横穿香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最终通过在道路两旁建设防撞护栏和应急导流槽的方式予以解决。
2019年,喀左县环境监察局对喀左县城市饮用水源地进行专项整治,关闭喀左县一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一家废品收购站,清除原有的废品;清除喀左县一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建筑垃圾150多立方米,并设立2个禁止倾倒垃圾的警示牌,对原倾倒垃圾的入口使用铁丝网进行封挡。
2020年,通过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审计问题专项整治,拆除了喀左县一水源保护区河道内的一座大棚,关闭了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农家院,清理了水源地保护区河道附近的垃圾。完善了喀左县香磨水源地的事故池、导流槽等工程防护设施,保障了饮用水安全。
为进一步保证饮用水安全,喀左县环境监测站对喀左县城2个水源地实施定期采样监测,并实现季度性水源水质信息公开,在县政府网站即可查询。同时,全县190个行政村,179个行政村已设立农村供水工程,截止2019年末,共建成571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集中供水人口23.05万人,对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开展定期水质检测,每年每一处工程检测1次水源水、末梢水水质,并录入电子管理系统,实现部门信息共享,监管与保护联动,让喀左县人民群众吃上放心、安全的自来水。
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我县于2016年投入4960万元、2017年投入1600万元用于喀左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南哨污水处理厂的扩建,均建设10公里管网,实现日处理污水0.5万吨。最终,达到治理污水,节能减排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2017年对现有喀左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实施提标改造,喀左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目,确定合作伙伴为辽宁中冠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冠公司总投资1600余万用于此项目,5月初期县政府着手办理前期手续工作,10月中冠公司入场施工,处理工艺采用MAO,2018年全面完成构筑物施工、管道施工、接点对接和设备安装等工作,并顺利实现通水运行。并且,落实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和二期属地管理责任,在对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进全面监测的基础上,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和日常管护,实现稳定运行。
加强企业废水治理设施监管。加强县域各个企业废水治理设施监管,严控排污口污水排放情况,将工业废水污染防治与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紧密结合,在产业结构布局和产品结构调整中,着力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十三五”期间,朝阳新华钼业有限公司投资18000万元用于尾矿库废水中水回用项目,有效实现废水循环利用与节约水资源;喀左县鑫兴矿业有限公司和喀左红腾铁选厂分别投资1500万元用于尾矿渣干排技术改造项目,提高废水循环利用率,节约水资源。
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凡不符合国家环保产业政策、没有污染防治措施、产业布局不合理、没有水环境容量的建设项目坚决不批。对个别经治理仍无法达标的企业,责令其搬迁或关闭。加大环境违法打击力度,确保企业废水完全处置。
实现水源水质定期公开化。饮水安全关乎民生,解决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任务。为确保饮用水的安全,定期监(检)测、评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掌握水质基本状况和变化趋势。同时,严格执行供水卫生管理制度。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一次县域生活饮用水水质、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地表水水质、喀左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和二期排放水质等水安全状况信息,特别是末梢水水质情况,加强信息公开督导检查,让喀左人民放心、安心地饮水。
(三)县城噪声污染得到有效管控
随着县域内聚集越来越多的人群,因城区中各种类型的活动在空间和时间上的交错,使噪声具有广泛性、复杂性、多样性等特点,噪声问题对环境和居民正常生产、生活产生一定的影响,需结合现状提出有效对策。
合理规划声环境功能区。划定县城各区域内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有关规定,我县共设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100个,监测点分布于县城四个功能区及主要交通干道,建成区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100%。加强工业噪声防治,强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对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采取符合环保要求的防治措施。
加强绿化建设,提高绿化覆盖率。在工业区和居住区之间建立绿化隔离带。加强建筑施工噪声防治。加大有关防治建筑施工噪声的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根据相关法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环境保护局对37个建设项目出具(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防止建筑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加强交通噪声防治。设立环保绿标路,调整禁止机动车辆行驶的路段和时间。在已有的交通干线两侧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轻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
(四)固废排查治理全面启动
制定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推广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先进生产工艺和设备。建设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或处置的设施和场所,对工业固体废弃物进行安全贮存或处置。对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置,对属于危险废物的污泥按处置危险废物的要求进行处置和管理。
为落实危险废物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险废物)监管,结合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要求,制定《喀左县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确定重点产危险废物企业有辽宁红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喀左御成紫陶制品有限公司、喀左县光明耐火材料厂、辽宁天王星科技有限公司、朝阳鑫鸣钒钛科技有限公司、朝阳赫源陶瓷制品有限公司、朝阳顺成陶瓷有限责任公司、朝阳闽龙陶瓷有限公司、朝阳瑞龙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朝阳市荣富陶瓷有限公司、朝阳博晟冶金科技有限公司、朝阳金工钒钛科技有限公司、东晟高新炭材有限公司和喀左实泰建材批发贸易有限公司,共计14家。朝阳喀左经济开发区环保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先后对重点产废单位进行多次现场检查,未发现环境风险隐患。除喀左县光明耐火材料厂和辽宁天王星科技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已停产外,以上企业均能依法实行危废转移联单审批制度,并建有危险废物转移台账,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在我局备案,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较健全,危险废物管理较规范。
(五)土壤环境整治稳中求进
按照《朝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在完成农用地污染点位排查、确认和系统录入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基础性工作。建立污染地块动态清单和联动监管机制,各有关部门根据动态清单,及时增加和调整污染地块数量、面积,特别是疑似污染地块,确保信息及时传递,杜绝不符合用途要求的污染地块进入用地程序。
组织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风险分级。2019年,我县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础信息调查和风险筛查工作已经结束,共调查101个地块,其中在产企业地块60家,关闭搬迁企业地块9家,尾矿库地块32家。纠偏后4个高关注度地块、38个中关注度地块、27个低关注度地块。2020年,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布点采样及环境风险分级,通过采样检测和综合分析,划分出高、中、低风险等级。
制定喀左县产粮大县土壤环境保护方案。2019年,综合分析各行业主要污染情况、农业污染情况、畜禽养殖情况以及生活污染情况,编制完成《喀左产粮大县土壤环境保护方案》,方案提出全县耕地土壤环境保护的目标、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这是喀左县委、县政府坚决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切实把耕地土壤污染治理摆在工作重要位置的具体举措,也是指导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农村工作及有关行业生产的重要依据和工作提出的基本要求。根据县域耕地土壤环境基础资料,以及本次地块土壤检测结果分析,喀左县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良好,全县耕地属于优先保护类且无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
开展工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20年,确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8家,分别为朝阳市新华钼业有限责任公司、喀左县中三家镇盛源选矿厂、辽宁红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市荣富陶瓷有限公司、朝阳赫源陶瓷有限公司、朝阳顺成陶瓷有限责任公司和辽宁天王星陶瓷科技有限公司。要求企业自行开展监测工作并按时上报监测报告,明确监管防控重点,重点监测土壤中镉、汞、砷、铅等9项重金属有机污染物和地下水35项检测项目。现阶段已完成初版采样布点实施方案,待市里下发审核结果后,开展采样及检测,完成土壤污染现状调查监测报告,监测数据和报告报当地生态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通过扎实有效开展这些基础性工作,为全面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打好基础。
(六)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显著
结合宜居乡镇、美丽乡村建设,制定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实施计划,对农村垃圾、农村污水、施撒化肥、畜禽粪便等污染源进行清理和整治。建立水土保持、河道治理、绿化植树、环境治理的长效管理机制。
深入开展生态镇(村)创建活动。按照国家和省生态镇(村)建设要求和标准,科学编制小城镇环境规划,分批落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加快各项设施建设,推进喀左生态县建设进程。2016年南公营子镇魏家庄村、水泉镇二道门村和甘招镇章吉营子村成功申请为省级生态村,六官镇后坟村、东哨镇东台子村成功申请为市级生态村;2017年老爷庙镇成功申请为省级生态乡镇。同年,水泉镇马营子村、羊角沟镇大黄杖子村和草场乡于村成功申请为省级生态村;2018年公营子镇参与申报省级生态乡镇,公营子镇南山村和公营子镇东垤卜村参与申报省级生态村。目前为止喀左县存在省级生态乡镇4个、省级生态村39个和市级生态村8个。
实现年度化肥使用量零增长目标。按照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的总体目标,结合我县生产的实际和可能,制定年度减量目标任务,2016年农作物化肥使用量增幅降到0.8%以下。其中,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到户率达到77%,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到37%;2017年农作物化肥用量增幅降到0.6%以下。其中,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到户率达到81%,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到37%;2018年农作物化肥用量增幅降到0.4%以下。其中,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到户率达到85%,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到39%;2019年农作物化肥用量增幅降到0.2%以下。其中,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到户率达到88%,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到39%;2020年农作物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其中,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到户率达到90%,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到40%,喀左县采取精准施肥减量、有机肥替代减量和新型经营主体示范带动减量三种减量增效措施,“十三五”期间历年化肥减量目标均得以实现。
提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能力。强化农业源头减排工作,加大投资和扶持力度,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施污染治理和废物综合利用。2018年,重点实施畜禽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全县新建标准化规模养牛场12个。完成4个规模化养牛场的肉牛标准化建设项目,完善粪污处理、圈舍改造及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开展畜禽禁限养区划定工作,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禁养区划定方案,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废弃物处理设施化率达到80%。2019年,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废弃物贮存设施配套率达到86%。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4%。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模式。喀左县于2017-2018年对15个乡镇中的33个村庄分别实施垃圾分类处置措施,涉及乡镇和村庄分别有东哨镇西烧锅杖子村、青沙子村、卧龙泉村,羊角沟镇大黄杖子村、十八台村,十二德堡镇喇嘛沟村,南公营子镇南村、西村、两家村、黄花店村、东村、小店村、魏家庄村、四道营子村,兴隆庄镇头道洼村、兴隆庄村,大营子乡大梁下村,白塔子镇三道营子村,公营子镇东垤卜村、桥子村、南山村、五家村、小塔子沟村,水泉镇下湾子村,国营官大海农场前坟村、山嘴子镇河南村、卧虎沟乡下井村、六官营子镇东前沟村、甘招镇章吉营子村、西沟村、王营子村和草场乡南沟门村等,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体系的建立,让村民的生活环境更加干净整洁、舒适宜居。
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县域大多数农村地区的房产都属于自建房,由于缺乏环境保护意识,导致农民在建房时只关注住房内部污水排放系统,而忽略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后产生的影响及后果。农村地区污水普遍随意排放到住宅及周边田地,随水流运动进入河流,导致水体中氮、磷元素含量增加,引发水体富营养化,破坏水体生态平衡,带来水体环境问题,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已迫在眉睫。2017-2020年我县已对10个村庄实施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安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有公营子镇南山村、兴隆庄镇兴隆庄村、兴隆庄镇半拉锅村、白塔子镇三道营子村、南公营子镇西村、平房子镇双庙村、平房子镇马家窝铺村、公营子镇东垤卜村、平房子镇旧烧锅村和东哨镇小马架子村。目前,上述村庄已全面实现农户生活污水达标排放。
(七)环境监管能力不断加强
加强机构建设,扩建职工队伍,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执法能力水平,增强服务功能,明确各部门环境监管职责,层层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加强环境监管,实现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管理,从源头减少环境隐患,促进区域环境安全,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完善环保监管机制,提升环境管理水平。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5〕4号)及《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贯彻落实省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责任分工意见的通知》(朝政办发〔2015〕88号),为合理划分环境监管网格,落实属地化环境监管责任,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努力改善环境质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喀左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建立“全面覆盖、分级履职、网格到源、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完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处置及善后工作机制,形成防范有力、指挥有序、快速高效和统一协调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具备应对各种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结合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增加防护装备、物资储备,快速测定分析设备,不断提高应急监测、动态监控、消除污染的能力,保证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能有效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和扩散。
加大环境监管力度,提高执法水平。严格执行污染排放总量前置制度,将总量审批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必要条件,将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总量控制指标之内;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环境影响评价未通过的建设项目,各相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对未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和未按规定运行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予以处罚。“十三五”期间,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03件,其中,移交涉嫌环境犯罪案件5件,处罚金额总计425.79万元,违法案件类型主要是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类、建设项目未验收类、堆场厂区内料场未覆盖类。
(八)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案件全部办结
2017年、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我县群众举报信访案件42件、34件。为有效落实整改工作,达到整改要求,我县多次召开会议研究,下发《喀左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改单位、整改时限,细化整改措施,严格落实《朝阳市党政府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朝委办发〔2017〕11号)、《朝阳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朝委办发〔2018〕66号),强化督察整改执纪问责,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各项整改工作。截至目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和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回头看”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投诉案件76件已全部办结,并完成组卷销号。
2016年以来,我县深入开展绿盾专项行动,建立问题台账,已完成对照销号,并且适时开展抽查检查。在此基础上,我县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县域内的日常监管,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
(九)高质量完成第二次污染源普查
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是一次重大国情调查,也是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础性工作。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全员发动原则,全县各乡镇、城区办、产业园区、有关部门紧密配合,通力协作,攻坚克难,按照国家要求喀左县已完成清查建库、普查表填报、审核、数据录入、数据上报和整理归档等各项工作任务,建立详细的普查基础数据库。这次普查,通过对全县662家工业污染源(其中普查范围内545家,因新建2017年未生产、失联、不在普查行业类别等原因排除不属于普查范围内的117家)、农业污染源(包括319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及种植业、水产养殖业)、生活污染源(包括38家非工业企业锅炉、11个入河排污口及行政村、城镇)、47家移动污染源和6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调查,摸清各类污染源的基本情况。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成果,将为编制我县“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开发等专业规划提供详实的数据支撑,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依据。
第二节 重点规划项目竣工情况
“十三五”期间,喀左县完成纳入省规划的“重大工程”有朝阳新华钼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废水中水回用项目、喀左县鑫兴矿业有限公司尾矿渣干排技术改造项目、喀左红腾铁选厂尾矿渣干排技术改造项目、公营子污水处理厂日处理0.5万吨污水扩建项目和南哨污水处理厂日处理0.5万吨污水扩建项目,项目详细情况见喀左县“十三五”重点规划项目竣工情况见表1。
表1 喀左县“十三五”重点规划项目竣工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总投资 | 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分析 | 项目完成情况 |
1 | 朝阳新华钼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废水中水回用项目 | - | 18000万元 | 废水循环利用、节约水资源 | 已完成 |
2 | 喀左县鑫兴矿业有限公司尾矿渣干排技术改造项目 | - | 1500万元 | 提高废水循环利用率、节约水资源 | 已完成 |
3 | 喀左红腾铁选厂尾矿渣干排技术改造 | - | 1500万元 | 提高废水循环利用率、节约水资源 | 已完成 |
4 | 公营子污水处理厂日处理0.5万吨污水扩建项目 | 日处理污水0.5万吨,管网建设10公里 | 4960万元 | 治理污水,节能减排 | 已完成 |
5 | 南哨污水处理厂日处理0.5万吨污水扩建项目 | 日处理污水0.5万吨,管网建设5公里 | 1600万元 | 治理污水,节能减排 | 已完成 |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原则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本着“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原则,坚持“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努力补齐生态环境保护短板,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统筹污染治理,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和污染防治,防控环境风险,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按照“巩固气、突破水、治理土”这个总基调,继续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民生改善,建设美丽喀左,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协调健康持续发展。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绿色发展、标本兼治。坚持绿色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环保惠民,促进和谐。坚持以人为本,优先解决与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大气污染、水体污染等突出的环境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环境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预防为主,依法治理。坚持从源头预防,彻底消除环境安全重大隐患,防止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污染事件。依法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改革创新、破解难题。严格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落实部门职责。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发挥市场在保护环境中的重要作用,着力破解资源价格和违法成本过低等问题。
——信息公开,社会共治。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和舆论监督,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政府引导,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形成社会合力,构建全民行动格局。
第三节 规划年限和要求
1、规划年限: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规划基准年:以2020年作为规划的基准年。
2、规划要求
——规划要具有全局性。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必须与省、市及喀左县总体规划相吻合,与“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相衔接。
——规划要具有可操作性。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属于指导性规划,是环境保护工作今后五年的发展目标,所以要求具有可实施性、可操作性。
——规划要突出重点。环境保护规划要以防治污染,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
——要做弹性规划。为今后留有发展空间,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
第三章 县域环境基础调查与研究
“十三五”期间,环境污染得到改善,生态保护得到加强。通过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建设措施,使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基本控制在指标范围内,但没有明显减缓,环境污染问题依然存在。2017年,喀左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以下简称二污普)。此次普查,获取全县各类污染源的准确基础数据,掌握全县各类污染源的分布及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情况,综合分析全县各地区、各行业、各流域主要污染源的排放强度和特征,形成《喀左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分析报告》,结合二污普调查成果、2019年环境统计数据及环境质量公告等资料,正确判断喀左县现状环境形势,剖析存在生态环境问题,并给予相应对策建议。
第一节 环境现状
一、大气环境现状
2019年,我县现有重点调查工业污染企业105家,存在工业锅炉36台。其中,10蒸吨以下22台,10-20蒸吨之间7台,20蒸吨以上7台,20蒸吨以上的工业锅炉已全部安装脱硫设施。废气治理设施244台套。其中,脱硫设施数36套,脱硝设施数6套,除尘设施数168套,VOCS处理设施数1套。工业炉窑73座。
全县煤炭消耗总量为49.08万吨,燃料油消耗量(不含车用)0.01万吨,焦炭消耗量24.50万吨,天然气消耗量0.01亿立方米,其他燃料消耗量0.06万吨标准煤。全县工业废气年排放总量106.85亿立方米,烟(粉)尘年产生量286447.49吨,年排放总量1396.54吨;二氧化硫年产生量3807.21吨,年排放量974.17吨;氮氧化物年产生量3650.58吨,年排放量1516.46吨;挥发性有机物(VOCS)年产生量162.45吨,年排放量162.45吨。
我县废气的产生、排放主要来源于铸造、冶炼、水泥等行业。另外,随着加油加气站的逐年增加,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成为亟待解决的环境问题。
二、水环境现状
(一)工业污水
我县现有工业废水总排放口59个。其中,1个排放口直接进入大凌河水环境,7个排放口进入城市下水道,8个排放口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7个排放口直接进入污灌农田,31个排放口进入地渗或蒸发地及5个其他排放口。工业废水总排放口情况见表2。
表2 工业废水总排放口统计表
指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废水总排放口数 | 个 | 59 |
其中:直接进入海域 | 个 | 0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个 | 1 |
进入城市下水道(再入江河、湖、库) | 个 | 7 |
进入城市下水道(再入沿海海域) | 个 | 0 |
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 个 | 8 |
直接进入污灌农田 | 个 | 7 |
进入地渗或蒸发地 | 个 | 31 |
进入其他单位 | 个 | 0 |
进入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 | 个 | 0 |
其他 | 个 | 5 |
我县现有8家企业排放工业废水,均进入城市下水管网后进入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排入大凌河。2019年各地区工业废水排放总量为5.39万吨。其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10.73吨,氨氮排放总量为0.43吨,总氮排放总量为2.51吨,总磷排放总量为0.19吨,石油类排放量0.06吨。废水排入大凌河的工业企业统计情况如表3。
表3 废水排入大凌河的工业企业统计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乡(镇) | 街(村)、门牌号 | 受纳水体 | 运行状态 |
1 | 辽宁塔城陈醋酿造有限公司 | 利州街道 | 双桥社区 | 大凌河 | 运行 |
2 | 辽宁省喀左辽硕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利州街道 | 民族街50 | 大凌河 | 运行 |
3 | 喀左县宏盛达肉类食品有限公司 | 利州街道 | 双桥社区 | 大凌河 | 运行 |
4 | 朝阳本色有机食品有限公司 | 南哨街道 | 五道营子村 | 大凌河 | 运行 |
5 | 朝阳大地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 | 南哨街道 | 五道营子村 | 大凌河 | 运行 |
6 | 朝阳鑫绮调味品有限公司 | 南哨街道 | 梁家营子村 | 大凌河 | 运行 |
7 | 喀左汇友食品有限公司 | 南哨街道 | 五道营子村 | 大凌河 | 运行 |
8 | 喀左县古城陈醋厂 | 南哨街道 | 山咀子村 | 大凌河 | 运行 |
(二)集中式污水
集中式污水处理单位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10吨/日,或服务人口≥100人,或服务家庭数≥20户)及其他污水处理设施。
1、污水处理厂情况
喀左县现有污水处理厂3座, 3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为3.55万立方米/日,污染治理设施排放口3个,处理水体均为生活污水。喀左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和喀左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的方式采用活性污泥法,南哨污水处理厂采用生物膜法,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总体情况见表4。
表4 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总体情况
序号 | 污水处理厂名称 | 污水处理厂类别 | 所在位置 | 处理方法 | 受纳水体 |
1 | 喀左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生活污水 | 公营子镇 | 活性污泥法 | 第二牤牛河 |
2 | 喀左县城市污水处理厂 | 生活污水 | 利州街道 | 活性污泥法 | 大凌河 |
3 | 南哨污水处理厂 | 生活污水 | 南哨街道 | 生物膜法 | 大凌河 |
2019年喀左县城镇生活污水产生量为672.56万吨。其中,化学需氧量去除总量为1230.11吨,生化需氧量去除总量为376.77吨,悬浮物去除量为706.79吨,动植物油去除量为4.91吨,石油类去除量为5.16吨,总氮去除总量为164.10吨,氨氮去除总量为170.70吨,总磷去除量为16.68吨。干污泥年产生量为601吨,全部实施自行填埋处置。
2、行政村污水排放情况
县域190个行政村,常住人口户数78793户,生活污水产生总量196.68万立方米。其中,9874户直接排入农田,排放量24.68万立方米;3709户直接入水体,排放量9.64万立方米;31户排入户用污水处理设备,排放量0.07万立方米;65179户污水进入其他渠道,排放量162.29万立方米;进入农村集中式处理设施0,进入市政管网0。
3、生活源污染物排放情况
生活源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1728.97吨。其中,行政村排放1613.21吨,占比93.30%,城镇排放115.76吨,占比6.70%;生活源生化需氧量排放总量为798.09吨。其中,行政村排放638.58吨,占比80.01%,城镇排放159.51吨,占比19.99%;生活源氨氮排放总量为36.01吨。其中,行政村排放11.98吨,占比33.27%,城镇排放24.03吨,占比66.73%;生活源总氮排放总量为159.75吨。其中,行政村排放61.03吨,占比38.20%,城镇排放98.72吨,占比61.80%;生活源总磷排放总量13.16吨。其中,行政村排放量为8.13吨,排放占比61.78%,城镇排放量为5.03吨,排放占比38.22%;生活源动植物油排放总量38.74吨。其中,行政村排放量为37.33吨,排放占比96.36%,城镇排放量为1.41吨,排放占比3.64%。
分析可知,生活源水污染物排放中行政村占比较高,除氨氮和总氮外均在60%以上。
三、噪声环境现状
喀左县参见《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结合城镇发展规划,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县城声环境功能区被分为0类、1类、2类、3类和4a类5 种类型,共设置100个环境噪声监测点位。其中,0类点位1个设置于乌兰山公园,1类点位46个设置于工商银行、天成颐和家园、交通局东北、腾龙新区、晓春诊所等地点,2类点位40个设置于国泰浴池、祥和小区、技术监督局、运输管理站、利州新区2号楼等地点,3类点位8个设置于职教中心、原染织厂家属院、环宇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北、利州鹅业有限公司、博森木业、天缘有机酸有限公司、环卫处及喀左县水利服务中心,4a类点位5个设置于富达加油站、客运站、城郊农村信用社、自来水公司、大城子公安分局。噪声监测于每年9月或者10月开展1次。喀左县区域环境噪声监测数据汇总见表5。
表5 喀左县区域环境噪声监测数据汇总表
县市名称 | 功能区类别 | 网格数(个) | |
喀左县( 昼间) | 0类 | 1 | |
1类 | 46 | ||
2类 | 40 | ||
3类 | 8 | ||
4a类 | 5 | ||
全县 | 100 | ||
喀左县(夜间) | 0类 | 1 | |
1类 | 46 | ||
2类 | 40 | ||
3类 | 8 | ||
4a类 | 5 | ||
全县 | 100 |
我县噪声污染源主要来源于建筑施工和交通,致使县城内噪声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昼间明显好于夜间。临时性噪声及商业宣传噪声扰民现象也时有发生。特别是建筑施工期,夜间施工噪声污染成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2019年,我县机动车辆总数63226台。其中,汽车40442台,摩托车20920台,农用运输车1598台,挂车265台,其他类型车1台,2019年较2018年机动车增长5.19%。交通噪声属于流动污染源,由于我县机动车辆逐年增多,过往鸣笛声及大货车的轰鸣声容易引起噪声污染。又因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噪声性质特殊,很难起到较好的控制效果。喀左县2016-2019年机动车增长统计见表6.
表6 喀左县2016-2019年机动车增长统计表 单位:辆
年份 | 汽车 | 摩托车 | 农用运输车 | 挂车 | 其他类型 | 合计 | 总增长率 |
2016 | 30848 | 20163 | 1638 | 184 | 1 | 52834 | 6.73% |
2017 | 34545 | 20351 | 1619 | 202 | 1 | 56718 | 7.35% |
2018 | 37618 | 20645 | 1601 | 239 | 1 | 60104 | 6.00% |
2019 | 40442 | 20920 | 1598 | 265 | 1 | 63226 | 5.19% |
四、固体废物现状
我县固体废物污染物主要来源于矿山尾矿、冶炼废渣、生活垃圾,其中尾矿居多。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低,虽然我县在不同乡镇分别建设生活垃圾处理场,但生活垃圾未能全部分类回收,达到无害化处理。
(一)工业固体废物
喀左县现有工业企业545家,其中:中型企业4家,小型企业94家,微型企业447家,正在运行411家,占总工业企业数的75.41%;全年停产134家,占总工业企业数的24.59%;关闭0家。
工业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其中: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企业298家,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22家。2019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257.41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为126.64万吨,综合利用率为49.20%,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为0.03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为17.85万吨,其中:处置往年贮存量为0.08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为112.79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倾倒丢弃量为0.25万吨。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0.66万吨。其中,送持证单位综合利用量0.06万吨,送持证单位处置量0.60万吨。
(二)生活垃圾
喀左县有6座生活垃圾填埋场,喀左县甘招镇垃圾填埋场、喀左县公营子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喀左县垃圾卫生填埋厂、喀左县南公营子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喀左县北山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和喀左县羊角沟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其中,喀左县南公营子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喀左县北山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和喀左县羊角沟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暂未运行,其余3座活垃圾填埋场年实际填埋量为77570吨。喀左县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场总体情况见表7,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运行情况见表8。
表7 喀左县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场总体情况
序号 | 单位详细名称 | 详细地址 | 垃圾处理厂类型 |
1 | 喀左县甘招镇垃圾填埋场 | 甘招镇羊草沟门村 | 生活垃圾处理厂 |
2 | 喀左县公营子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 公营子镇塔子下村 | 生活垃圾处理厂 |
3 | 喀左县垃圾卫生填埋厂 | 利州街道碾子沟村 | 生活垃圾处理厂 |
4 | 喀左县南公营子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 平房子镇平房子村 | 生活垃圾处理厂 |
5 | 喀左县北山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 老爷庙镇北山村 | 生活垃圾处理厂 |
6 | 喀左县羊角沟镇生活垃圾填埋场 | 羊角沟镇十八奤村 | 生活垃圾处理厂 |
表8 喀左县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运行情况
单位详细名称 | 本年实际处理量(万吨) | 本年实际填埋量(万吨) | 废水(含渗滤液)产生量(立方米) | 渗滤液膜浓缩液产生量(立方米) | 废水实际处理量(立方米) | 废水实际排放量(立方米) |
喀左县甘招镇垃圾填埋场 | 0.027 | 0.027 | 8 | 2 | 6 | 4 |
喀左县公营子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 0.73 | 0.73 | 4800 | 950 | 3800 | 2850 |
喀左县垃圾卫生填埋厂 | 7 | 7 | 8550 | 1763 | 7050 | 5288 |
合计 | 7.757 | 7.757 | 13358 | 2715 | 10856 | 8142 |
现运行的3座生活垃圾场均有废水处理设施,年废水产生量为13358 立方米,废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为150立方米/日,年实际处理废水量为10856立方米,废水排放量为8142立方米,膜浓缩液产生量为2715立方米。
喀左县现有190个行政村,常住人口户数78793万户。其中,生活垃圾转运转至城镇处理6603户,占8.38%;镇村范围内无害化处理5202户,占6.60%;镇村范围内简易处理60850户,占77.23%;无处理6138户,占7.79%。
2019年全县生活垃圾实际产生量9.49万吨,实际填埋量9.49万吨。
五、放射源现状
我县存在放射源企业有喀左宝理塑研塑料有限公司和朝阳凤颖人造板有限公司2家,喀左宝理塑研塑料有限公司存在民用Ⅴ类射线设备1个,朝阳凤颖人造板有限公司存在民用Ⅳ类射线设备1个,医用Ⅲ类射线装置共19个,涉及13家综合医院、4家乡镇卫生院、1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1家妇幼保健院(所、站)。
目前,已审批发放38家辐射安全许可证。其中,21家单位运行正常,17家单位已经注销。正常运行单位已全部纳入日常管理。辐射单位基本信息统计见表9。
表9 辐射单位基本信息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业分类 | 单位状态 | 放射源活动种类和范围 | 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活动种类和范围 | 射线装置活动种类和范围 | 有效期至 |
1 | 喀左宝理塑研塑料有限公司 | 塑料薄膜制造 | 正常 | 使用:Ⅴ类 | 2025-08-12 | ||
2 | 喀左县城西医院 | 综合医院 | 正常 | 使用:Ⅲ类 | 2025-06-29 | ||
3 | 喀左县大城子镇古塔医院 | 综合医院 | 正常 | 使用:Ⅲ类 | 2025-06-18 | ||
4 |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第二医院 | 综合医院 | 正常 | 使用:Ⅲ类 | 2025-06-01 | ||
5 |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综合医院 | 正常 | 使用:Ⅲ类 | 2021-08-21 | ||
6 |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中蒙医院(承德医学院附属医院喀左分院) | 综合医院 | 正常 | 使用:Ⅲ类 | 2025-05-26 | ||
7 |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中三家中心卫生院 | 乡镇卫生院 | 正常 | 使用:Ⅲ类 | 2025-05-14 | ||
8 |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十二德堡镇卫生院 | 乡镇卫生院 | 正常 | 使用:Ⅲ类 | 2025-04-14 | ||
9 |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东哨乡卫生院 | 乡镇卫生院 | 正常 | 使用:Ⅲ类 | 2025-04-14 | ||
10 |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中心医院 | 综合医院 | 正常 | 使用:丙 | 使用:Ⅱ类,Ⅲ类 | 2024-12-17 | |
11 |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水泉镇卫生院 | 综合医院 | 正常 | 使用:Ⅲ类 | 2024-12-08 | ||
12 |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中医院 | 综合医院 | 正常 | 使用:Ⅱ类,Ⅲ类 | 2024-11-28 | ||
13 | 喀左县第四人民医院 | 综合医院 | 正常 | 使用:Ⅲ类 | 2024-10-27 | ||
14 | 朝阳凤颖人造板有限公司 | 纤维板制造 | 正常 | 使用:Ⅳ类 | 2024-04-09 | ||
15 |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尤杖子乡卫生院 | 乡镇卫生院 | 正常 | 使用:Ⅲ类 | 2024-09-01 | ||
16 |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甘招镇中心卫生院 | 综合医院 | 正常 | 使用:Ⅲ类 | 2024-07-18 | ||
17 |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众康医院 | 综合医院 | 正常 | 使用:Ⅲ类 | 2024-01-31 | ||
18 | 喀左县普世医院有限公司 | 综合医院 | 正常 | 使用:Ⅲ类 | 2023-06-26 | ||
19 | 喀左县华仁医院 | 综合医院 | 正常 | 使用:Ⅲ类 | 2021-09-28 | ||
20 |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结核病防治所 |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正常 | 使用:Ⅲ类 | 2020-11-16 | ||
21 |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妇幼保健所 | 妇幼保健院(所、站) | 正常 | 使用:Ⅲ类 | 2020-11-16 |
六、农业面源污染现状
(一)种植业
1、规模种植主体情况
喀左县规模种植主体数量共计424个,规模种植总面积179549亩,其中粮食作物面积86884亩,经济作物面积37411亩,蔬菜瓜果面积5926亩,园地面积5926亩。规模种植主体区域分布情况见表10。
表10 喀左县规模种植主体情况
规模种植主体数量(个) | 规模种植总面积(亩) | 粮食作物面积(亩) | 经济作物面积(亩) | 蔬菜瓜果面积(亩) | 园地面积(亩) |
424 | 179549 | 86884 | 37411 | 5926 | 5926 |
2、不同类型地块面积基本情况
喀左县耕地面积1066291.28亩,旱地911905.74亩,水浇地154385.54亩。菜地面积30725.80亩,其中露地面积12664亩,保护地面积18061.80亩。园地面积49328亩,果园面积39125亩,其他面积10203亩。
3、农业生产化肥农药投入使用情况
化肥施用量。喀左县化肥施用总量为10048吨,氮肥施用折纯量为5780吨,含氮复合肥施用折纯量为1420吨,分别占总化肥施用量的57.52%和14.13%。
从施肥水平来看,喀左县耕地和园地平均每亩施肥量13千克,其中:氮肥每亩平均施用量7.48千克,含氮复合肥每亩平均施用量1.84千克。
农药使用情况。喀左县用于种植业的农药使用量为83.31吨,每亩平均农药使用量为0.11千克。
(二)畜禽养殖业
1、规模畜禽养殖场数量
县域内存在319家农业源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其中,规模生猪养殖场72家,占比22.57%;规模肉牛养殖场41家,占比12.85%;规模蛋鸡养殖场163家,占比51.10%;规模肉鸡养殖场43家,占比13.48%。
全县生猪全年出栏量46.34万头。其中,规模以上养殖场8.21万头,养殖户38.13万头;肉牛全年出栏量12.82万头。其中,规模以上养殖场0.51万头,养殖户12.31万头;蛋鸡年末存栏308.86万羽。其中,规模以上养殖场106.50万羽,养殖户202.36万羽;肉鸡全年出栏量825.30万羽。其中,规模以上养殖场372.45万羽,养殖户452.85万羽。畜禽养殖总量见表11。
表11 畜禽养殖总量
养殖种类 | 单位 | 规上养殖场 | 养殖户 | 合计 |
生猪(全年出栏量) | 万头 | 8.21 | 38.13 | 46.34 |
奶牛(年末存栏量) | 万头 | 0 | 0.0085 | 0.0085 |
肉牛(全年出栏量) | 万头 | 0.51 | 12.31 | 12.82 |
蛋鸡(年末存栏量) | 万羽 | 106.50 | 202.36 | 308.86 |
肉鸡(全年出栏量) | 万羽 | 372.45 | 452.85 | 825.3 |
2、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
畜禽养殖业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22612.79吨,规模以上畜禽养殖业化学需氧量排放占比为9.17%,规模以下畜禽养殖业化学需氧量排放占比为90.83%;畜禽养殖场氨氮排放总量为170.62吨,规模以上畜禽养殖业氨氮排放占比为10.29%,规模以下畜禽养殖业氨氮排放占比为89.71%;畜禽养殖场总氮排放总量为1305.24吨,规模以上畜禽养殖业总氮排放占比为9.67%,规模以下畜禽养殖业总氮排放占比为90.33%;畜禽养殖业总磷排放量为130.01吨,规模以上畜禽养殖业总磷排放占比为22.95%,规模以下畜禽养殖业总磷排放占比为77.05%。
可以看出,畜禽养殖业水中污染物排放主要来源于规模以下畜禽养殖业。
(三)秸秆产生与利用情况
喀左县秸秆理论资源量为55.62万吨,秸秆可收集资源量为51.22万吨,秸秆利用量为19.67万吨。
秸秆理论资源量55.62万吨,小麦秸秆理论资源量0.25万吨、玉米秸秆理论资源量54.65万吨、薯类秸秆理论资源量0.05万吨、花生秸秆理论资源量0.11万吨、大豆秸秆理论资源量0.55万吨、棉花秸秆理论资源量0.01万吨。
秸秆可收集资源量51.21万吨,小麦秸秆可收集资源量0.22万吨、玉米秸秆可收集资源量50.36万吨、薯类秸秆可收集资源量0.05万吨,其中:马铃薯秸秆可收集资源量0.02万吨,花生秸秆可收集资源量0.11万吨,大豆秸秆可收集资源量0.47万吨,棉花秸秆可收集资源量0.001万吨,秸秆利用量19.67万吨,可收集秸秆利用率为38.40%。秸秆理论资源量和秸秆可收集资源量细化见表12。
表12 资源化利用秸秆的种类和质量
秸秆理论资源量 | 质量(万吨) | 秸秆可收集资源量 | 质量(万吨) |
小麦秸秆 | 0.25 | 小麦秸秆 | 0.22 |
玉米秸秆 | 54.65 | 玉米秸秆 | 50.36 |
薯类秸秆 | 0.05 | 薯类秸秆 | 0.05 |
花生秸秆 | 0.11 | 花生秸秆 | 0.11 |
大豆秸秆 | 0.55 | 大豆秸秆 | 0.47 |
棉花秸秆 | 0.01 | 棉花秸秆 | 0.001 |
合计 | 55.62 | 合计 | 51.21 |
(四)地膜使用与残留情况
喀左县农用地膜覆盖面积44835亩,覆膜用量224吨,覆膜厚度以0.008mm居多,主要覆盖农作物名称为尖椒、玉米、蔬菜、黄瓜、甜菜、番茄、西瓜、花生、高粱、谷子、马铃薯、菜花、瓜果等。
化肥施用总量为10048吨,氮肥施用折纯量为5780吨,含氮复合肥施用折纯量为1420吨。用于种植业的农药使用量为83.31吨。
七、生态保护划定现状
我县地处辽西低山丘陵区,地表构成为“七山一水二分田”,由于部分地区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地面坡度大及气候影响,目前喀左县水土流失面积达到108546.67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48.63%,其中中度侵蚀、强烈侵蚀和极强烈侵蚀面积总计51780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47.70%。严重的水土流失,使耕层土壤变脊薄,土壤肥力减退,加剧干旱程度,加之荒山较多,植树种草力度不够,且存在“边治理,边破坏”的问题。为了改善环境质量,结合县区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平衡发展需求,统筹考虑自然生态整体性和系统性,喀左县正在有序开展生态红线和自然保护地评估划定工作。
生态保护红线。依据喀左县生态保护红线数据库(过程数据),县区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划定面积为846.64平方千米,占县域国土总面积的37.93%。喀左县生态保护红线统计见表13。
表13 喀左县生态保护红线统计表
县国土面积(平方千米) | 原生态红线面积(平方千米) | 占区县国土面积比例(百分比) |
2232.09 | 658.42 | 29.5 |
现生态红线面积(平方千米) | 占县国土面积比例(百分比) | |
846.64 | 37.93 |
喀左县调整后生态保护红线类型共有三种,分别为防风固沙功能、水土保持功能、水源涵养功能。其中,具有防风固沙功能的红线面积6.18平方千米,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红线面积809平方千米,具有水源涵养功能的红线面积31.46平方千米。喀左县生态保护红线类型见表14。
表14 喀左县生态保护红线类型表
序号 | 红线类型 | 面积(平方千米) | 占比(百分比) |
1 | 防风固沙功能 | 6.18 | 0.73% |
2 | 水土保持功能 | 809 | 95.55% |
3 | 水源涵养功能 | 31.46 | 3.72% |
合计 | 846.64 | 100% |
自然保护地。依据朝阳市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功能分区数据(过程数据),喀左县自然保护地总面积380.18平方公里,占据县域国土面积的17.03%。各类保护地共5类,包括喀左化石沟森林自然公园、辽宁朝阳龙源湖省级湿地公园、辽宁朝阳鸟化石国家地质自然公园、辽宁喀左拦沟省级森林自然公园和辽宁楼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其中,部分辽宁楼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自然保护地核心区域,其余保护地均为一般控制区。喀左县自然保护地情况统计见表15。
表15 喀左县自然保护地情况统计表
自然功能分区 | 自然保护地名称 | 面积(平方千米) |
核心区 | 辽宁楼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82.80 |
一般控制区 | 喀左化石沟森林自然公园 | 59.65 |
辽宁朝阳龙源湖省级湿地公园 | 4.61 | |
辽宁朝阳鸟化石国家地质自然公园 | 187.21 | |
辽宁喀左拦沟省级森林自然公园 | 6.27 | |
辽宁楼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39.64 | |
合计 | 380.18 |
第二节 当前环境保护面临问题及对策
一、环境保护问题分析
(一)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相比较差
全县规模以下养殖散户较多,人畜粪尿无收集和处理系统,与生活污水一起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村镇生活垃圾处理率低,大部分生活垃圾无处理或简易处理。
种植业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量较大。
(二)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
工业废水无收集处理,全县无一家工业废水处理厂。
生活源锅炉废气治理设施不完善,大部分锅炉无脱硝设施。
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率较低,全县仅有3座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县域190个行政村中只有10个行政村每村各有1套小型污水收集系统,大部分生活污水直接进入农田及水体。
(三)产业结构较单一、高耗能企业较多
从喀左县工业企业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规模上看,资源、能源消耗型企业比重依然较大,高新企业较少,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尚未彻底改变。一些小型企业的万元产值水耗、能源消耗较大。
(四)能源结构以煤炭为主
全县能耗消耗还是以煤炭为主,清洁能源的比例较低,增加了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对策建议
(一)产业结构改善对策
在全县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应选好产业结构调整的突破口,不能完全依赖资源和能源的过度消耗。在工业依然是喀左县国民经济发展支柱产业的前提下,引进一些高新产业。做好资源的有效配置,靠科技创新推动主导产业发展。
全县应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发展现代服务业、信息技术产业,加快城镇化进程,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可以使更多的农民由农村向城镇转移,从而减少农村面源污染,有利于生活污水和生活废气的集中处置。
农村经济向生态农业和产业化方向转变,注重农业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回收和集中处置。
(二)产业布局调整对策
优化喀左县区域功能定位,全县应以农产品和矿产品资源为基础,以县城为核心,加快建设产业园区和工业园区,将分散在各乡镇街区的工业企业进园,并做好园区污水处理、集中供热等基础设施的建设。
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绿色农业。减少化肥和农药的过度使用。提高畜禽养殖业的规模化程度。
(三)废气污染治理对策
县城内拆除不达标燃煤锅炉的同时,积极推进清洁能源的使用,减少燃煤污染。
加快工业企业燃煤锅炉的提标改造,督促企业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脱硫、脱硝工程。
开展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改造,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
(四)废水污染治理对策
完善县城工业和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的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将县城内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全部收集进入污水处理厂。提高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率、中水回用率。推进县城污水处理厂排水水质信息向社会公开。
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继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做好畜禽养殖小区粪污治理工程,对养殖较集中的行政村开展养殖类污水收集处理项目。
加快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置设施的建设,因地制宜的采用多种污水处理方式,保证每个乡镇街区配套建设一座小型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置设施。对于居住比较分散、收集污水条件较差的村屯,提倡和鼓励修建到户成网排水沟,修建种植水生植物的氧化塘,使污水通过自然氧化得到净化。
清理农村河道垃圾,减少垃圾堆存对河流水质的污染。
全面实施工业污染源达标工程,强化工业企业排污达标监管,对违法排污企业严格执行按日连续处罚。
(五)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对策
工业固废堆场及尾矿库根据储存场所的特性,采用原生态防渗技术,坝体下游使用土膜截渗墙垂直截渗,使储存场地满足防渗要求。亦或者推广尾矿干堆技术,防止尾矿库污水对周边环境造成破坏。
农村生活垃圾应建立户集、村收、镇或县集中处理的运行体系,完善垃圾收集转运和集中处理设施布局。
开展垃圾分类回收,在城镇和村屯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完善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厂的运行设施,建设垃圾渗滤液的处理系统。
(六)加强农业污染治理
着力控制有毒农药、化肥和地膜的大量使用。结合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建设,大力推进科学施肥及生物、物理防虫新方法。一是要广泛施用有机肥、微生物肥,推广垃圾堆肥,提高农产品的品质;二是要推广平衡施肥、测土施肥,减少化肥的施用量,防止过度施肥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三是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和生物农药,确保农产品安全;四是要合理使用农药,提高现有农药的使用效果;五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技术, 提高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率;六是采用搂膜机或配置有搂膜齿的机械进行残膜回收,同时推广应用可降解地膜。
加强畜禽粪便污染治理。积极寻求农村畜禽养殖发展与畜禽粪便污染治理的结合点。一是严格执行规划禁养区、限养区、禁养区,积极引导养殖业主合理选址。二是加强管理,新建、改建和扩建畜禽养殖场,必须按建设项目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对现有的畜禽养殖场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核实,对不能达标排放的养殖场实施限期整改。三是推进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畜禽粪便发酵堆肥处理后还田,开展机械化、无害化技术研究,加大畜禽粪便处理机械推广力度,增加相应补贴配套资金,提高农民的积极性。大力推广“猪 (禽 牛)—沼—果”等生态养殖模式,推广沼气工程,提高畜禽养殖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以资源化利用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和随意丢弃的问题。秸秆是一种生物资源,秸秆还田可促进农田生态系统中物质、能量的平衡与协调,可以增加土壤有机质。应结合新农村建设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通过经济杠杆调控,鼓励农民将秸秆灭茬还田、粉碎还田、过腹还田;推广育菇、桑果园覆草技术,促进农民合理利用秸秆;通过行业、部门协调增加秸秆精饲料的使用面和使用量;进一步研究开拓秸秆工业化应用途径,充分综合利用种植业秸秆,减少田间焚烧量和丢弃量。
第四章 规划目标指标与任务
第一节 工作重点
“十四五”时期,是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和实施“两步走”战略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期。“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环境保护工作重点是适应经济社会新常态,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之间的关系,实现与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生态学和经济学原理为基础,降低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速率,开发利用清洁可再生能源,减少社会经济发展的资源能源消耗,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调整产业结构,发展低碳产业,倡导低碳生活。
第二节 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人居环境全面改善,生态系统稳定性进一步增强;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与赔偿体系;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全面完善,城乡环境均衡有序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实现生态文明、环境优美、和谐宜居的城乡生态化目标。
第三节 主要指标
一、污染防治指标
到2025年,我县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的排放量、氨氮和氮氧化物消减量。完成朝阳市下达的指标,做到持续削减。
二、环境质量指标
(一)大气环境质量
城镇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和细颗粒物浓度达到朝阳市考核指标。
(二)水环境质量
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100%;我县地表水大凌河干流水质,主要支流水质达到国家Ⅲ类水质标准,杜绝黑臭水体现象;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以上,大多数乡镇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并稳定达标运行;重点污染源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大于85%;建设中水回用工程,中水回用率达到30%。
(三)声环境质量
结合城镇发展规划及声环境功能区划,保障环境噪声平均值达到相应的环境功能区标准;控制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在60dB(A)以内。
(四)固体废物处置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利用率达到100%;放射源、医疗垃圾、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有效控制电磁辐射污染;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五)土壤环境质量
保障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
(六)生态建设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升生态服务功能,推动生态价值转化,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国家级“两山”实践创新基地。
三、能力建设指标
(一)环境监测预警体系
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均建成自动监测系统,并实现全国联网。
(二)环境监测、管理、执法宣教体系
实现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信息和环境宣教现代化。
(三)环境事故应急系统
完善相应的环境应急预警、指挥系统,具备能应对各类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喀左县“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喀左县环境保护和建设主要指标见表16。
表16 喀左县“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主要目标
序号 | 指标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5年目标 |
1 | 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 化学需氧量削减率 | - | 完成朝阳市下达的指标,持续削减 |
2 | 氨氮削减率 | - | ||
3 | 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 二氧化硫削减率 | - | |
4 | 氮氧化物削减率 | - | ||
5 | 大气环境质量 | 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比例 | - | 完成朝阳市考核指标 |
6 | 可吸入颗粒物浓度 | - | 达到朝阳市考核指标 | |
7 | 可吸入细颗粒物浓度 | - | ||
8 | 水环境质量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 | % | 100 |
9 | 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 | 100 | |
10 | 大凌河干流水质,主要支流水质 | - | 干流、主要支流:III类以上标准 | |
11 | 城镇污水处理率 | % | 100 | |
12 | 工业废水重复利用率 | % | 85 | |
13 | 中水回用率 | % | 30 | |
14 | 声环境质量 | 环境噪声平均值 | - | 达到相应的环境功能区标准 |
15 | 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 | ≤ | 60dB(A) | |
16 | 固体废物 | 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利用率 | % | 100 |
17 | 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 | % | 100 | |
18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 | 90 | |
19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100 | |
20 | 土壤环境质量 | 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 | % | 85 |
21 | 新增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保障率 | % | 100 | |
22 | 辐射安全 | 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 - | - |
23 | 生态建设 | 森草覆盖率 | % | 60 |
24 |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 m2 | 15 | |
25 | 创建国家级“两山”实践创新基地 | - | - | |
26 | 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 - | 完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指标 | |
27 | 环境监管 | 环境监测预警体系 | ||
28 | 环境监测、管理、执法宣教体系 | |||
29 | 突发环境事故应急系统 |
第四节 重点任务
一、大气环境保护
控制煤烟型污染。调整能源结构,减少燃煤量,开发低碳能源,推广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泵取暖。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力度。在县城和农村地区积极推广太阳能利用,重点推广太阳能热水器。全面执行燃煤锅炉特别限值排放标准,完成县域20吨及以上燃煤锅炉特别限制排放评估及限排工作,进一步推进燃煤锅炉整治,加快“煤改气”、“煤改电”工程。作为大量引进清洁能源过程中的替代措施,工业锅炉全部采用低硫优质煤,安装高效脱硫、除尘装置。“十四五”期间,朝阳明鑫铸造有限公司预计投资1664万元用于机头烟气脱硫设施升级改造和增设脱硝设施、机尾除尘升级改造、配料除尘升级改造、整粒除尘升级改造、成品除尘升级改造、除尘设备优化改造、出铁场除尘升级改造、矿焦槽除尘升级改造、热风炉安装低氮燃烧设施、脱硫扒渣除尘升级改造、原料场棚化封闭及高炉炉顶均压放散治理。喀左康泰热力有限公司预计投资6000万元用于升级改造环保设备项目,该项目分两期,一期将原有两台100吨/小时锅炉的水膜除尘器改为布袋除尘器,二期是对两台100吨/小时锅炉改造升级且脱硫、脱硝,实现烟气治理,节能减排。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严控新上“两高”行业项目,修订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准入条件,明确资源能源节约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严禁新增钢铁、电解铝、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不得采用公路运输。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志。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全面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建立企业动态清单,实现数据化监管。
控制机动车污染。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严格管理尾气检测站,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的初检,年检和抽查检测工作;开展非道路机动车备案、检查等工作,增加道路移动抽测频率,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大力推广使用无铅汽油,禁止含铅汽油的销售和使用;开展柴油车污染防治,对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销售企业开展抽查,按照随车环保清单内容与销售车辆污染防控装置配置、网上公布信息进行核对,对信息不一致、配置不一致、销售不达标车辆的行为依法处罚,年度抽查比例不低于60%;对加油加气严格管理,要求必须安装油气回收系统,提高监测、监管能力,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排污收费管理;县城内统筹规划,发展容量大、污染轻的公交和无轨电车,宣传推广新能源汽车。
综合整治扬尘污染。主要道路清扫率保持100%,以施工、交通及堆场等大型尘源为重点,开展综合整治;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建成区内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淘汰所有报废车;严控秸秆焚烧,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贯彻执行县政府关于“门前三包”责任制和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规定,按行政区划实行绿化目标责任制,鼓励小区绿化、庭院绿化,鼓励立体垂直绿化,推进城市及周边绿化和防风防沙林建设,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
二、水环境保护
县域地表水控制断面稳定达标。确保小城子断面、水泉断面、大凌河吉利玍断面和大凌河乌兰河硕断面持续稳定达标。加强大凌河沿岸各类排污口、相关断面的日常管理和排水监测工作,保障出水、各河段水质稳定达标;严格落实“河长制”职责,对县域河道进行例行巡查,严禁违法排污行为。加强区域内工业企业监管,现有喀左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喀左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南哨污水处理厂实现稳定达标运行。区域内畜禽养殖场(户)统一建设粪污处置设施,确保粪污综合利用,严禁污染水体的乱排乱堆、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行为,采取生态护岸缓冲带和拦截工程,减少污染物排入河流。
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工程。截止2020年末,全县未实施农村供水工程的村庄有南公营子镇四道营子村、平房子镇北洞村、山湾村、平房子村、三家村、桃花池村、三台村、白塔子镇头道营子村、西大杖子村、郭台子村和十二德堡镇太沟村,共计11个村庄,“十四五”期间着手完成上述村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使饮水工程达到县域全覆盖,每年每一处工程检测一次水源水、末梢水,建立健全水源安全保障及应急机制,为村民饮水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完善工业企业清洁生产运行管理机制。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通过全面实施清洁生产,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使其控制在总量指标之内。全县的重点污染企业要全部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创建一批废水、废气、废渣“零排放”企业,使我县铸造、冶炼、水泥等主要行业的能耗、物耗、水耗和污染物排放强度达到较好水平。对严重影响环境质量的工业企业加大“关、停、并、转、迁”力度,严格特色工业园区的环保准入标准。
加强县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实施“一口一档、一口一策”,按照“封堵一批、规范一批、治理一批”的原则,分阶段对入河排污口开展集中整治,确保县域河流水质达到功能区划标准。
严格控制新增污染源。“十四五”期间,继续将工业废水污染防治与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紧密结合,在产业结构布局和产品结构调整中,着力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凡不符合国家环保产业政策、没有污染防治措施、产业布局不合理、没有水环境容量的建设项目坚决不批。对个别经治理仍无法达标的企业,责令其搬迁或关闭。建设高标准、高水平且具有完善环保基础设施的生态工业园区。
三、声环境保护
合理调整规划声环境功能区。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噪声防护距离,划定县城各区域内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确保建成区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100%。
加强工业噪声防治。强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对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采取符合环保要求的防治措施。加强绿化建设,提高绿化覆盖率。在工业区和居住区之间建立绿化隔离带。
加强建筑施工噪声防治。加大有关防治建筑施工噪声的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防止建筑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加强交通噪声防治。及时调整禁止机动车辆行驶和禁止其使用高音喇叭的路段和时间。在已有的交通干线两侧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轻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
四、土壤环境保护
明确监管重点。落实《喀左县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排查化工园区,化工、石化等重点企业,所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监督管理法规制度落实情况。加大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监管力度,重点监测产生危险废物企业用地土壤中的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
加大执法力度。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环境监管网格,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完善各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环境应急管理、技术支撑、处置救援能力建设。
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按照科学有序原则开发利用未利用地,防止造成土壤污染。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督促有关企业落实防治措施。
加快推进受污染土壤的治理与修复。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测评估、风险管控及土壤环境监管能力提升项目建设。结合我县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详查结果,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资金支持,开展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逐步建立土壤治理与修复技术体系,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加强固体废物及核辐射环境管理。完善危险废物监管源清单,将清单纳入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管理。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纳入环境保护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落实监管责任。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将违法企业纳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法失信名单,实行公开曝光,开展联合惩戒。依法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纳入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投保范围。促进危险废物源头减量与资源化利用,提升危险废物环境应急响应能力。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急处置的管理队伍、专家队伍建设。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持“防、控、罚”三位一体风险防范体系,安全收贮废旧放射源,不断提升核与辐射事故应急能力,坚决守牢辐射环境安全底线。
五、农村环境保护
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制定农村环境拉网式全覆盖整治实施计划,实施《喀左县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到2025年末,50%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实现收集处理,其他行政村生活得到有效控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理实现全覆盖的总目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所覆盖区域内的农户应接尽接。同时,对农村生活垃圾实施分类、减量,对畜禽粪便实行集中收集处理,对秸秆禁燃并推行综合利用。建立起水土保持、河道治理、绿化植树、动植物多样性保护的长效管理机制。
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明确城乡功能发展定位和建设重点,科学有序地推进城乡规划的实施和经济社会事业的各项建设,逐步向城乡一体化迈进。
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2020年9月,喀左县委办公室下发《喀左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全力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争取在2023年建成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把喀左县打造成为生态空间合理、生态环境优良、产业绿色低碳、资源利用高效、群众认可满意的辽西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样板县。
深入开展生态镇(村)创建活动。按照国家和省生态镇(村)建设要求和标准,科学编制小城镇环境规划,加快各项设施建设。
改变农村能源结构。推广沼气池建设,净化村容村貌,减少秸秆禁烧,推广秸秆粉碎还田、快速腐熟还田、过腹还田等技术,使秸秆来源于田、回归于田,推广太阳能资源,利用清洁能源,使农村生活用能中清洁能源占据主导地位。
实现化肥减量增效。一方面,提高配方肥到位率。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加大测土配方施肥信息化技术推广力度,扩展实施范围,由粮食作物扩展到设施农业及蔬菜、果树、茶叶等经济园艺作物。另一方面,推广机械深施等技术。推进农机农艺融合,因地制宜推广化肥机械深施、机械追肥、种肥同播等技术,减少养分挥发和流失。推广滴灌施肥、喷灌施肥等水肥一体技术,提高肥料和水资源利用效率。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加强农业源减排工作,加大投资和扶持力度,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施污染治理和废物综合利用。到2025年,全县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企业均配建规范化的粪便、废水处理设施,畜禽粪便实现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六、生态建设
构筑生态制度体系,引领生态文明建设。制定并实施《喀左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统领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级总体部署开展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三线一单” 、生态补偿等相关工作,不断完善考核体制机制。
完善生态环境体系,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实现优良天数比例持续提高, PM2.5浓度持续下降。加强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实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持续提升。以自然保护区和湿地为重点,提高林草覆盖率,改善生境质量,保护生物多样性,防治外来物种入侵,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95%,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保持率不降低。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建立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达100%,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构建生态安全格局。加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监管,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确保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河湖岸线保护率比例持续提高。扩大县城绿地面积,提升道路绿化品质,打造生态廊道,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科学布局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进行综合治理、系统修复,维护喀左县生态安全。
推动绿色转型,建立低碳生态经济体系。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促进产业生态化,加快建设绿色低碳生态经济体系。实现单位GDP能耗、单位GDP用水量持续下降,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4.5%。强化固体废物管理,规范危险废物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0%。进一步拓展农业循环产业链,探索种养结合、生态养殖、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加快农作物秸秆、畜禽养殖废弃物及废旧农膜处理等设施建设,实现秸秆综合利用率≥9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75%,农膜回收利用率≥80%。
构建生态生活体系,推进绿色生活方式。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快水源地生态环境整治与恢复,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防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和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保持100%。加强重点企业、城镇垃圾处理厂和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城镇污水处理率≥85%、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巩固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成果,加强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上级规定的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目标,实施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储运。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继续推进生活废弃物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推进绿色生活方式,全面推广绿色消费,引导政府绿色采购,政府绿色采购比例≥80%。大力发展绿色节能建筑,严格落实新建建筑节能技术标准,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50%。
构建生态文化体系,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普及生态文明知识,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尊重自然、顺应自然、感恩自然,切实转变消费观念,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干部考核,在县委党校及行政干部学校设置生态文明相关课程,开展专题培训,实现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人数比例达到 100%。以宣传教育和政策制度为抓手,使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比例高于80%,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高于80%。
七、加强环保监管能力建设
完善环保监管机制,提升环境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环保监管机构建设,加大环保监管能力建设资金投入;积极推进环保制度和机制创新,强化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综合监督职能,完善县级管理、部门分工配合、环保统一监管的工作机制;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建立环境监管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预警系统,提升应对环境突发事件能力。逐步完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处置及善后工作机制,形成防范有力、指挥有序、快速高效和统一协调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具备应对各种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结合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增加防护装备、物资储备,快速测定分析设备,不断提高应急监测、动态监控、消除污染的能力,保证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能有效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和扩散。
加大环境监管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全面实施环境监察现代化建设。建立现代化执法监管网络,实现组织网络化、管理程序化、装备现代化。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制度,将总量审批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必要条件,将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总量控制指标之内;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环境影响评价未通过的建设项目,各相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要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对未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和未按规定运行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予以处罚;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
提升环境信息网络化水平,增强管理服务的能力。建立功能全面、适应环境管理需要的环境信息应用平台。实现污染源在线监控、环境监测、总量控制、环境管理、环境统计信息等环保业务应用系统的推广应用;推进政务公开,开展“一站式”便民服务。提高环境业务信息化、流程化水平。
完善环保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机制。建设辐射全县各乡镇的环境宣传教育网络。建立环境宣传教育基地,在人员、设备、能力等方面建立起适应环境形势发展需要的现代化宣教体系。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导向和推进作用。完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机制,形成全社会自觉遵守环境法律法规、自觉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社会风尚。完善岗位培训制度和继续教育机制,培养环境保护专业人才。建立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生态监测系统、应急响应系统、环境信息化系统。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工业污染防治措施
一、重视环境影响评价,提高环保准入门槛
全面推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将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到发展规划与决策之中。重视规划阶段的环境影响评价,推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县城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资源开发规划,生态建设,各类开发及工业园区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等重大决策过程中的环评工作,加强对土地利用区域开发和各类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对不符合环境保护规定的规划和项目,坚决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对新建项目坚持做到“五不批”:总量超标不批;不符合总体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的项目不批;对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和“新六小”以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生产能力、工艺、产品的项目不批;选址明显不合理的不批;对不符合“三同时”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验收。
二、规范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
严格遵守环境管理程序即环评、审批、验收、办理排污许可证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和规范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严禁企业无证排污,完善排污申报制度,对污染源排污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将排污许可证发放与贯彻《清洁生产促进法》相结合,实行总量控制,定期考核和公布,并对重点污染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实现远程监控。
严格控制产业结构不合理、生产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企业排污许可证的发放。
三、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
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工作,开展企业、城镇、工业园区等不同形式的循环经济试点,推进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生命周期评估,创造“生态工业园区”,探索重点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和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推动循环型社会的建立。
四、加强放射源的监督管理
使用购买,贮存和处置放射源活动的单位,必须向生态环境部门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取得放射源《辐射工作安全许可证》,放射源的防护设施必须执行“三同时”制度,保证放射源的安全使用。
五、加强矿山的管理
矿产资源的开采,必须采用有利于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环境和防止污染的开采方法和工艺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对于一些区域的矿产资源开发,要按照点上开发、面上保护的要求,在资源开发的同时,加强生态环境的修复,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六、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铁矿、金矿的尾矿要集中处理,并充分综合利用,一是开发铁矿的尾矿制作建筑材料。二是重复再利用金矿的尾矿,再次分离,节约资源,提高经济效益,减少固体废物污染。三是推广尾矿干堆技术,降低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提升尾矿库安全系数。
七、加快工业粉尘的治理
加大水泥产业结构调整的力度,大力发展新型干法水泥,逐步淘汰立窑水泥,严禁新上水泥立窑生产线,目前已经建成生产的必须安装高效除尘设施及脱硫脱硝装置。
第二节 组织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十四五”环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环境保护工作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认真实行环保目标责任制,各行业主管部门的领导对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的环保目标负责,层层抓落实,逐级签订责任书。
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环境保护是一项跨区域、跨部门、跨行政的庞大社会系统工程,各部门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环保规划各项目标的如期实现。
二、完善制度建设
建立具有综合决策的考核与监督机制。建立总量控制指标和环境质量指标完成情况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把生态环境保护计划完成情况与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挂钩,纳入政府绩效考评重要内容。完善政府负责、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的环境管理体制,共同完成环境保护计划任务。
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建立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环境保护问责制、行政责任追究制和行政监察制,重点落实经济综合管理、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林草等部门的环保责任。
建立绿色政绩考核制度。把环境指标纳入各级政府国民经济计划体系和干部考核体系,把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实施量化管理,分解到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由监察和生态环境部门,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作为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干部政绩的依据,严肃查处各级领导干部的环境违法和渎职、失职行为。
完善环境保护体制。《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第五十一条明确要求“整合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整合环境保护和国土、农业、水利、海洋等部门相关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职责、队伍,统一实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包括污染防治执法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两个主要方面。我县需完善执法体系,建立由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机制,实行行政执法负责制,保障环保法律、法规得到贯彻执行。
强化环境法制。提高环境保护依法行政的水平,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法律法规,严肃查处违法建设和违法排污行为,从严处罚环境违法的有关责任人;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完善监督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透明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推动环境保护建设走上法治化轨道,确保环境保护的权威性、严肃性和连续性。完善环境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强化环境执法力度,尽快扭转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硬”的局面。各级环境信访监察部门要严格遵守《信访条例》和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职责,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污染问题。
制定切实合理的资金投入规划。逐步提高政府财政对环境保护的支出。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提高政府财政对环境保护的支出,有计划、有重点地安排资金用于环保设施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环境保护投入上的引导作用,推动环保项目的社会化运作。建立开放式、市场化的投融资机制。充分运用市场机制,采取经济激励措施,全面引入竞争机制,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产业化发展的优惠政策。逐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污染治理产业化,鼓励不同经济成分和各类投资主体,以独资、合资、承包、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不同形式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建设。
三、加大宣传力度
提高全民参与意识。在“十四五”期间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五进”即环保宣传进农村、环保宣传进校园、环保宣传进社区、环保宣传进企业、环保宣传进机关。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围绕“6·5”世界环境日等重大节日,通过广播电视和报刊等各种媒体及举办环保征文、环保座谈会等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提高公众参与度,提高百姓对生存环境保护的主观能动性。
特别要加强对低碳经济理念的宣传,“低碳经济”不仅意味着制造业要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落后生产能力,推进节能减排的科技创新,而且意味着引导公众反思那些习以为常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是浪费能源、增排污染的不良嗜好,从而充分发掘服务业和消费生活领域节能减排的巨大潜力。
加强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维护公民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推进环境保护建设和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各种媒体,以及通过会议、讲座等多种形式,对公众进行有关环境保护科学知识、法律常识的宣传教育,使绿色环保理念深入人心。增强全县各族人民保护环境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对环境保护政策、环保建设工程以及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投资项目,在决策过程中要实行事前公示制度,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